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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規定縣市規劃要各具特色錯位發展
2005-09-20 09:00:40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阮樹斌 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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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20日電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縣(市)城鄉規劃工作,哈爾濱市近日出臺的《關於加強縣(市)城鄉規劃工作的意見》中要求,城鄉規劃要符合哈爾濱市城鎮體系規劃布局,符合建設具有一定規模衛星城標准,又要結合各自優勢特色,與其他縣(市)實現錯位發展,加快構建規模適度、特色鮮明的中小城鎮群,形成職能分工明確、空間布局合理、等級規模有序的城鎮體系與框架。

  按照《意見》要求,城鄉規劃必須嚴格明確城鄉規劃的強制性內容。業內人士介紹,所謂城鄉規劃的強制性內容,涉及區域協調發展、資源利用、環境保護、風景名勝資源保護、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公眾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各個方面,是實現城鄉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這些強制性內容要納入本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中,並向社會公布。新編制的各項規劃,特別是詳細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必須明確強制性內容。規劃的強制性內容不得擅自調整。

  另外,由於哈爾濱市的一些風景區多位於各個縣(市),因此加強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和監督管理成為《意見》重申的重點。按照《意見》要求,風景名勝區是本市重要的文化旅游資源,各縣(市)政府要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原則,認真組織編制風景名勝區的總體規劃。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中未明確的重大建設項目,如確需建設並調整規劃的,應按規定程序報批。

  《意見》中要求,開發區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不符的,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進行調整。各縣(市)擁有的各級別文物及歷史建築和遺存的,要依據總體規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抓緊開展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和文物保護單位等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小城鎮中的古樹名木,今後也不能隨意砍伐。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