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0日電 題:醫患之間互信難醫療糾紛『私了』:不得已的選擇
新聞背景1
8月末,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治安管理處罰法》三審稿時,一些來自醫療衛生行業的委員和全國人大代表呼吁,法律應該對保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專門作出規定。因為目前醫患關系緊張,患者到醫院鬧事不斷,醫生、護士挨打挨罵現象時有發生,已影響到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有的醫生因為出現醫患糾紛,每天上班不得不請保安專門護送。
新聞背景2
醫患關系緊張不緊張?日前,記者在采訪哈爾濱市幾家醫院的醫務科長時得到這樣一個答案:許多醫務科長都被患者打過,有的甚至傷殘。現如今,多家大醫院不約而同采取這樣的處理方式:患者一到醫院鬧,醫院立即向警察求救,請求維持秩序。一些醫院更是請了『駐院』警察,以應對隨時發生的醫患糾紛。
事件:奪命的闌尾炎手術
6月4日8時,81歲的哈爾濱電機廠退休職工李洪纔因肚子痛到家附近的哈市第一工人醫院就診,診斷結果為急性闌尾炎。醫生立即手術,說否則會穿孔致死。醫生還告訴家屬這是一個小手術,半個小時即可。
病人在11時40分被推入手術室。14時40分,醫生出來對家屬說,手術中發現回盲部腫瘤,即挨著闌尾的地方長了個小瘤,順便切除了。15時,手術室開始忙亂,醫生護士不停地進出並打電話,同時將手術室外門反鎖。17時,病人被推出手術室,進入病房。這之後,患者開始出現呼吸困難。後轉入哈醫大一院,經搶救無效,於次日1時死亡。
醫患為何難溝通
一次闌尾炎手術,手術6個多小時,家屬花費了4萬多元,患者一天之內殞命。家屬認為,老人近期身體一直很好,是醫院草菅人命。對這起醫療死亡事件,哈爾濱市第一工人醫院認為這是正常的醫療行為,其後果也是正常醫療行為所發生的。醫院醫務科長關女士說,整個醫療過程沒有過錯。患者女兒李桂珍說,就是傾家蕩產也要討個公道。
類似李洪纔這樣的醫療糾紛還有很多。醫患雙方都在追求一個『公道』。然而,公道的評判標准各有不同,這也是一段時間以來,記者在采訪醫院和患者家屬時,發現醫患之間難以溝通之所在。
患者張某,在哈爾濱的一家大醫院治療前列腺疾病,治療結果不盡如人意。張某認為:『我花了錢,你就得治好了我。』因此認為這是醫院的責任,隔一段時間就到醫院。然而,醫院卻認為治療到這種程度應該是不錯了。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但都不願走正常司法或醫療鑒定程序。患者采取過激行為,影響了醫院的辦公經營。最終,醫院決定做出讓步,無奈患者要求補償過高。至今,該患者仍隔一段時間就到醫院去。
而發生在最近的一例因急救未能成功而導致的死亡案例讓醫院很為難。當天晚上,患者因打仗致重傷被送到哈爾濱市南崗區一家醫院搶救,但因傷勢嚴重搶救沒能成功而死亡。患者家屬認為醫院搶救不及時導致患者死亡,而醫院認為醫護人員已盡全力,沒成功是因為傷害太重導致多器官衰竭,醫院已盡其所能了。幾天後,死者家屬到醫院打橫幅示威,醫院秩序大亂,醫院立即報警。警察來維持秩序,一連幾天,警察都不能離開。
醫患之間互信難
如果你好信兒,在醫院門口蹲個三五天,至少會碰上一起醫患糾紛。這是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分局的一位片兒警對記者說出的話。
在采訪中一位患者張力告訴記者,現在到醫院看病,與其說是『看病』,不如說是『求診』。一個『求』字道出了醫患之間的關系。為了治好病,患者不吝金錢,甚至托人情、走後門,只是為了找一個醫術高明、盡心盡責的好大夫。這種失衡的醫患關系,一旦觸發矛盾,便會迅速激化。
事例一:35萬元『私了』
7月初,一名患者到哈市某醫院就診,後來患者死亡。家屬認為這完全是醫院的責任,要求醫院認錯並賠償80萬元,而醫院認為是患者有多種合並癥所致,醫院有責任但不大,雙方僵持不下。為此,患者家屬到醫院設靈堂,導致醫院醫療秩序大亂。以此方式在醫院折騰月餘,最終雙方達成35萬元的賠償協議。
事例二:靈堂設在醫院
在另一家大醫院的一個醫療糾紛案例更是怵目驚心。一名產婦因分娩產生合並癥死亡。患者家屬認為產婦來醫院好好的,但在醫院不但沒有完成分娩連自己的性命也失去了,是醫院完全的責任,而醫院組織專家分析認為是分娩綜合癥引發的後果,醫院醫生盡了最大的努力了。患者先是在醫院設靈堂到雙方走上法律程序,耗時一年左右,醫患雙方都遭受了巨大的身心折磨,兩敗俱傷。
鏈接一:
目前,醫院資金來源由國家撥款變成部分撥款(醫院所需費用10%%左右)與自主創收並舉後,醫院的發展快慢與醫院的收入增長掛鉤。醫院收入增長的創造者是醫生,醫生個人的收入高低,與醫院收入高低、發展快慢直接相關並成正比。因此,醫生在給患者看病的同時身兼兩項任務,一是給患者治好病,另外也要創收,患者的醫療費與自身的利益掛鉤,因此就產生大處方,醫院和醫生都因此而增收。
鏈接二:
醫療糾紛處理新法規出臺後,要求出現醫療事故時實行舉證倒置。為保護自己,醫生便對患者進行各種檢查排除其他疾病。如此一來,大量的、高級的輔助檢查開始大面積覆蓋,患者進醫院的第一項就是各種檢查,花費幾百元纔能讓醫生真正看上病。醫療檢查方面的費用大增。
以上兩種情況,對於想少花錢治好病的患者來說,只能無奈接受。市民有了小病不進醫院,等到橕不住了纔會到醫院診治,就成了今天的看病習慣。
那麼一旦不得不進醫院,醫患之間能否建立互信?
面對醫院開出的處方,患者對醫院往往抱有高期望值。一旦出現相反的結果,患者家屬往往無法接受這種現實。
怎麼辦?醫院態度明確,走醫療鑒定程序。但患者認為,個人和醫院打官司太難,自己不了解醫療專業,而且時間長費用高,打不起。因此,患者家屬一般都尋求在醫院裡解決的方式,往往采取了種種過激行為。這就導致了醫患關系極度惡化。等到醫院不堪重負之時,解決醫療糾紛,也就出現了一線生機。
難道醫患糾紛只有『私了』這條道嗎?
現有醫療鑒定難以解決醫療糾紛
據介紹,發生醫療糾紛後,醫院首先是內部解決。據哈爾濱一家醫院負責人介紹,每個醫院自己都有一個專家委員會,發生醫療糾紛後,先自己鑒定醫療事件是否構成事故。如果構成,就與患者家屬協商如何賠償,但因賠償數量有限,很難使患者一方滿意。但更多時候,醫院認為自己無過錯。因此,患者要想解決糾紛,必須通過訴訟。醫療鑒定就成為解決醫患糾紛的重要渠道和平臺。
人手不足,省醫鑒辦每年僅能完成百例醫鑒
據省醫療事故鑒定辦公室(以下稱簡醫鑒辦)耿先生介紹,目前要求到省醫鑒辦要求鑒定的案件比上年略有下降。省醫鑒辦每年只能完成100件醫療糾紛案件的鑒定,現積壓二三百例。他說,現在醫鑒辦只有5名工作人員,而且硬件設施不足,現在租省二院一間辦公室,要開鑒定會須向醫院借會議室,如果碰上人家有會議就更麻煩了。現在一個案件的鑒定需半年以上時間,而且鑒定費3200元(以前是400元),誰申請鑒定誰負責,主要是一些傷殘和死亡案件。而一個案件的鑒定,需要醫鑒辦工作人員調查取證,因人力不足難以完成更多案件。對此,醫鑒辦工作人員也很無奈。
醫鑒機制有待商榷
對醫鑒辦如此工作效率,醫院和患者都不滿意。記者在采訪一些醫院院長時,他們認為,醫療鑒定最多不應超過1個月,應該有一個快捷的鑒定程序,這樣醫療鑒定纔有意義,因為患者無論是殘廢還是死亡,都可以讓患者家屬因快速了結而盡早恢復正常生活,而醫院也可以有更多時間的有效工作。患者認為,醫療鑒定時間這麼長,加上不菲的鑒定費,扯不起精力。因此,不選擇走醫鑒這條路。
此外,對醫療鑒定的公正和公平性問題,許多患者也頗多質疑。患者認為,給醫療事故做鑒定的都是本市或本省各醫院的醫療專家,各醫院的利益是一致的,而醫生又因為同學、師生等關系而會互相照顧,受損害的只能是患者。醫療鑒定機制也有待商榷。
哈醫大一院不再為醫生投保醫療責任險
那麼,是否還有其他的解決方法呢?
據悉,目前,許多醫院都為醫生投保,主要是醫療責任險,預防一旦發生醫療責任或事故導致損失。但今年,哈醫大一院已經不再為醫生投保醫療責任險。據該醫院醫務科負責人介紹,保險已沒有什麼作用,而且速度、問題太多,已難以起到一個預防彌補作用。而據中國人壽保險黑龍江分公司團險部負責人唐女士說,醫院出了醫療事故後,無論怎樣認定,只要有一定程序如醫療鑒定或司法訴訟等結果,即可賠付。有的因患者到醫院哭鬧而進行的醫院賠償,只要醫院說明情況,也可以進行賠償。但她說,目前有關醫療責任方面的險種銷售得不好,每年也就在百萬元左右,主要是醫院和患者對保險作用的認識不足。如此一來,保險作為一種緩解渠道幾乎也無濟於事。
據哈爾濱市醫療糾紛事務所所長孟憲東介紹,目前真正願意打醫療糾紛官司的還不多,主要是因為醫療是一個比較專業的行業,人們懂得太少,即使律師也因為其復雜性而難以訴訟,因此,醫療糾紛訴訟的難度大、時間長、費用高,許多患者便放棄了這條渠道,走上直接和醫院糾纏的路子。患者過激方式影響了醫院的正常醫療秩序和信譽,因此,有許多醫院在經營壓力下,與患者協商拿出一定數量的賠償了結。現在,各醫院賠償的數量因事故情況而不等,最高的達到50萬元,而通過訴訟賠償甚少。
□記者手記
呼喚好的醫鑒機制
經過了一場艱難的醫療,患者醫療費花掉數萬元,大多數不富裕的患者早已是一貧如洗、債臺高築了。如果再與醫院進行一場不知勝負的醫療糾紛官司,患者及患者家屬無論是精力上還是物質上都不堪重負。
而醫療糾紛無論輸贏,都將在心理上留下不可磨滅的烙印。就像上述案例中的家屬李桂珍所說的,父親的死亡就已經讓他們傷心欲絕了,而這場醫療官司將更是雪上加霜,是在往他們的傷口上撒鹽。
愈演愈烈的醫療糾紛,也使醫生們謹小慎微了。為了保護自己,風險大的手術能推就推,更多的是采取保守治療。這是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的醫生們的心理。如此一來,患者在大病中支出了巨大費用,醫生卻沒有把它用在最有效的治療手段上,使患者的治療大打折扣。這不僅是患者一個人的損失,也是醫生的損失,患者損失了一次應用新技術治療的機會,醫生則失去了一次增加應用新技術治療經驗的機會。
如此一來,患者看不起病,醫生止步不前,整個社會的醫療服務發展緩慢,降低了社會福利,導致患者、醫生、醫院和社會全部受損,這是一次醫療的倒退。
沒有好的醫療鑒定機制,醫患糾紛永遠沒有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