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對象 | 財政支付熱費額度 |
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 全部熱費 |
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 | 全部熱費 |
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 | 全部熱費 |
市屬國有福利企業盲人、重度殘疾人 | 全部熱費 |
經批准的市屬、區屬國有關停、破產企業離休人員 | 單位承擔的90%熱費 |
進入社保領取養老金的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 | 單位承擔的90%熱費 |
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 | 單位承擔的90%熱費的50%(另50%同所在單位交納)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退休人員 個人承擔的10%熱費 | 建國前老軍人所住房屋在哈爾濱市建成區(不含松北區、呼蘭區)內屬集中供熱且本人為產權人或承租人的 沒有工作單位的,納入政府熱費補貼范圍,按民政定補優撫對象的熱費補貼標准辦理;工作單位屬於經批准的關停、破產企業(含中直、省屬在哈企業)、確實無力為老軍人支付熱費的,持相關證明可比照無工作單位的執行 |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