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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職工買車糊口賺錢 不想被運管部門扣了一年
2005-10-24 10:15:42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王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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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4日電 巴彥縣興隆林業局下崗職工宋恩錄買的面包車,在辦理了營運手續後就開始接送學生,沒想到卻被巴彥運管部門扣了將近一年,多次上訪,求告無門。最後向記者哭訴了他的遭遇。

  近日,記者來到巴彥縣興隆鎮。宋恩錄說,1999年,我和愛人同時下崗,生活十分艱難。為了生存,他向親戚朋友借錢買了一輛微型面包車。買車後,本來應該正常辦理手續給車落戶,可征費部門卻讓他交2000元錢的『修路捐資』,否則不給落戶,但修路捐資的收據卻是一張白條子。此時,宋恩錄也沒有什麼太多的異議,認為大家都交了,我沒有理由不交。

  但在辦理相關證件時,卻出現一波三折。本來落戶時是營運車,車號是巴彥縣營運車輛的黑L49037牌照,但運管部門卻以營運名額已滿,沒有編為由沒有給他辦理營運手續,但每月卻照交營運費。一直到2003年,運管部門拒絕宋交納營運費。

  令宋恩錄沒有想到的是,2004年11月16日,他家所在的興隆運管部門以無營運證為由將他的車扣押,並令他當場交出9000元錢的罰款,車被送到巴彥縣運管部門後,卻又令他交出7000元錢罰款纔肯放車。他不知道為啥兩家兩個價,也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依據。宋恩錄痛苦地對記者說,我和愛人都是下崗職工,又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實在交不起如此巨額罰款。他說,我不明白,給車落戶交納『修路捐資』是否合理?如果合理,為什麼全是白條子?運管部門既然給我辦理了營運牌照,怎麼又說『沒有營運名額』?沒有『名額』為什麼給我辦理了『49』營運牌照?沒有名額為什麼收了我的營運費?後來又為什麼拒收營運費?他不明白這裡到底有什麼『貓膩』。

  現在,全社會都在關注下崗職工,執法部門的執法也在逐漸人性化了,宋恩錄一家的生活陷入了絕境,他實在不明白,巴彥交通運管部門為啥要如此絕情地『執法』?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