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網訊 『種種跡象表明,孩子不是我生的,可我不得不每月支付200元撫養費。目前,最有效的證據就是進行親子鑒定,可對方不配合,法律上也沒有這方面的強制規定,難道我只能不明不白地當這個父親了?難道我作為父親的知情權就這樣被剝奪了嗎?』10月25日,馬小健滿腹委屈地說了這番話。
馬小健是肇州縣一家企業的工人,因種種原因離了婚。2003年,馬小健多年不見的表叔劉莊給他介紹了一個叫趙麗麗的女孩,雖然馬小健不同意相處,可劉莊卻對馬小健的母親說:『他要是不娶趙麗麗,我就和他斷絕叔侄關系。』
與此同時,趙麗麗家的一些熟人也勸說馬小健,希望他能和趙麗麗結合。見年近古稀的父母還在為自己操心,馬小健就違心地答應了父母。2003年4月20日,只見過幾次面的馬小健與趙麗麗結婚了。
二人婚後不久就是五一勞動節,在放長假期間,趙麗麗說她懷孕了,馬小健並未多想,而是撫摸著妻子已經隆起的肚子樂得合不攏嘴。
同年11月25日,趙麗麗生下了一個3.5公斤重的足月健康男嬰,取名馬康康。生完孩子後,趙麗麗對婆婆和姑婆說:『小健在手術單上簽字時,嚇得手都發抖了。根本不用他承擔什麼責任,這孩子也不是他的。』
出院後,趙麗麗就抱著孩子回到了娘家。後來,趙麗麗一回家就鬧。本來兩人的感情基礎就比較薄弱,加之妻子經常無理取鬧,馬小健對這次婚姻已經失去了信心。
『頂缸父親』拒付撫養費
今年8月12日,馬小健向法院起訴離婚。他懷疑兒子不是自己親生的,要求作親子鑒定。可趙麗麗卻以孩子是婚生子、作親子鑒定是對她和孩子的侮辱為由拒絕了。10月10日,馬小健離婚案開庭。法庭上,馬小健的姑姑出庭證實趙麗麗在住院期間說過『孩子不是馬小健所生』,但由於其與馬小健存在親屬關系,法庭沒有采信。
馬小健的代理律師說,由於法律沒有相關規定,對方沒有配合原告作親子鑒定的義務,所以,他對馬小健的困境也無能為力。10月23日,法院下達了判決書。准許馬小健和趙麗麗離婚,馬小健主張不是馬康康的生父,因證據不足,法院不予采信,判馬康康由趙麗麗撫養,馬小健每月付撫養費200元,自2005年10月起至馬康康18歲止。
馬小健認為,趙麗麗不配合作親子鑒定,就是對自己作為父親的知情權的剝奪。回想起這段惱人的婚姻,馬小健說:『如果證實康康是我兒子,不也可以洗刷趙麗麗的不白之冤嗎?她為什麼不配合呢?』(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