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日電 兒子殺了父親,家人為何隱瞞不報?父親被殺後,村民為何拍手稱快?
百餘村民上書為弒父者求情
近日,法院判決:王洪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近日,王洪剛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的消息傳到林甸縣黎明鄉愛民村,包括王洪剛家人在內的村民們都舒了一口氣,村民們都說,王洪剛為村裡除掉了一個無賴。
知道王洪剛殺了父親要被判刑的消息後,該村百餘村民曾聯名上書法院,請求法院酌情輕判。村民們為什麼要這麼做?法院又依據什麼輕判殺人罪犯?記者進行了調查。
兒子弒父
2005年1月25日,殺害父親後逃亡10年的林甸縣黎明鄉愛民村村民王洪剛被警方抓獲。坐在審訊室中,王洪剛說,殺了父親王禮,全家人的日子都好過多了。『我承認我爸是我殺的,與別人無關。』坐在審訊室中的王洪剛說,他實在沒有辦法,不殺父親王禮,他可能就沒命了,殺了父親,家人再也不用提心吊膽了。』
王洪剛說,他17歲就被父親趕出了家門,在外打工,父親打他和他母親,就是家常便飯,而且總往死裡打。『那天,我回家看母親,父親無緣無故又把我辱罵一頓……也不知道怎麼就來了那股勁,突然跑到廚房拿來一把菜刀,返身回到裡屋,將正在大罵我的父親摁倒在炕上,掄起菜刀向他的脖子一頓猛砍……』王洪剛說,砍了一會兒後,父親不動了,他怕父親不死,又拿了一把錘子,照父親頭部一頓猛砸。確認父親已經死亡,他立即來到姐姐家,對姐夫謊稱要到外地打工,讓姐夫用自行車送他到花園鄉301國道,之後,王洪剛攔了一臺長途車逃到外地。
發現王禮血肉模糊地死在炕上,王禮的妻子立即將其他兒女找回家,聲稱王禮自殺身亡,便連夜找來木匠,為王禮制作了棺木,第二天一早就把王禮埋葬了。
惡父丑行
記者了解到,王禮的暴戾和丑行主要是無端毆打家人,小偷小摸,乾涉子女婚姻,語言下流。這些,在愛民村婦孺皆知,就連一些婦女嚇唬孩子都要拿王禮說事:『別鬧了,再鬧王禮來了!』
村民們記憶比較深刻的是,王禮經常一身酒味,腰間別著一把殺豬刀在村裡橫逛,游手好閑、小偷小摸,沒人理他。王禮心狠手辣,打媳婦和子女常下『死手』。有一年秋天,村裡分東西,王禮讓妻子去背回來,可能是行動慢了,王禮掄起一根木棒就將妻子打昏在地。有一次,王禮玩麻將輸了錢,回到家裡不由分說就拿妻子出氣,他將妻子綁在木樁上,用木棒劈頭蓋臉就打,木棒都被打折了。最後,王禮打累了纔罷手。
有一年中秋節,王家借錢買了幾塊月餅,可就在全家人准備吃時,不知什麼原因,王禮突然不高興了,他一下子掀翻了飯桌,把家人連同85歲的母親攆出家門,自己拿一塊月餅嚼了起來,把剩下的月餅扔給了狗和豬,氣得母親老淚縱橫……
王洪剛說,有人上門給他提親,王禮知道後開口就罵,並在自家後牆貼出告示,聲稱誰再給兒子提親,就罵他八輩祖宗,殺他全家。更下流的是,王禮竟當著全家人的面說:『兒子呀,我有媳婦,你還沒有,要不咱倆用一個吧。』王禮還橫加指責王洪剛與母親關系『不正常』,理由是他沒在家時,兒子與母親在一個炕上睡覺。1995年7月31日,王禮又將妻子暴打一頓,妻子掙脫後,躲進玉米地。王禮拎著殺豬刀搜尋,揚言非殺了妻子不可。8月1日,酒後的王禮來到女兒家大鬧一場。8月2日,王洪剛回家想看個究竟,可一進門,就遭到父親破口大罵。於是,他用菜刀和錘子結束了父親的生命。
聯名上書
『王洪剛仁義、懂事,都是他父親不對呀。』當警察將潛逃10年之久的王洪剛抓獲後,村民都對此議論紛紛。
得知王洪剛殺父一案已經到了法院。一百多戶村民自發聯名上書法院,為王洪剛求情。村民們寫道:『作為王洪剛的同村村民,我們最了解王禮的種種暴行……我們認為王禮之死,純屬咎由自取,死有餘辜……我們懇請法院給他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法院輕判
林甸縣人民法院在2005年6月8日公開開庭審理了王洪剛弒父案。
庭上,王洪剛的辯護律師宣讀了愛民村百餘村民聯合簽名的『保命書』,,旁聽庭審者也都對王禮義憤填膺,指責王禮『變態』、『可惡』。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洪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無視國法,故意殺人,本應嚴懲,考慮其系因受被害人長期打罵、虐待而殺人,屬於犯罪情節較輕,故決定從輕處罰。
法庭經過大量的調查、質證和辯論,近日下達判決,以王洪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輕判王洪剛於情有理、於法有據。』林甸縣人民法院刑庭庭長楊有昌說,兒子殺父,在我國自古都是十惡不赦之罪,按法王洪剛應當受到嚴懲,但縱觀王洪剛殺父案過程,合議庭經過充分討論,認為王禮一貫好逸惡勞,其惡行聞名十裡八村;而且王禮已喪失做人的道德底線,用下流語言侮辱兒子,用殘暴手段毆打妻兒,並多次揚言整死妻子和兒子,王洪剛出於無奈和激憤將父親殺死。
楊有昌說,此樁兒子弒父被輕判的案例,在我市乃至全省尚屬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