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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法官『斷案』??法官金桂蘭審判調解二三事
2005-11-03 09:02:27 來源:人民網  作者:汪波 石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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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3日電 在黑龍江省寧安市人民法院東京城法庭,提起法官金桂蘭『斷案』,大家十分佩服。這個佩服,緣於她有一手調解的『絕活』。十幾年來,在金桂蘭審理的1000多起案件中,90%以上都是以調解的方式結案。到底她有什麼『絕招』,能讓當事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呢,從她主審的幾個案子中,我們或許可以得到答案???

  (一)

  2005年10月14日上午,東京城法庭第二審判庭,一起債務糾紛案件正在審判。

  原告伍某是阿寶村農民,她告被告林某欠款不還,要求被告還本息5000元。法庭上,雙方就應該歸還的數額和應計的利息爭得面紅耳赤。

  在認真聽完雙方當事人的庭辯後,金桂蘭最後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後,金桂蘭把頭轉向被告問道:『你當初借錢的用途是做什麼?』

  『給兒子結婚。』被告回答。

  『你看,你有困難的時候,原告幫了你。』金桂蘭說。

  『對,這個沒錯,我也承認。但我現在確實拿不出那麼多的錢,兒子也和我分家了,我也沒有收入來源。』被告也有理由。

  『據我所知,你們雙方還有點親屬關系。』金桂蘭端出了前期案情調查中掌握的信息。

  『是的,我妹妹嫁給了他弟弟。』被告承認。

  『原告,你借錢給他他也認賬,也感謝你幫了他的忙,但被告確實經濟困難。既然都是親戚,就拿出解決問題的誠意來。他退一步,你也讓一步,這樣多好啊!』金桂蘭用熱切的目光看著當事人。

  片刻的沈默後,雙方都微微地點了頭,原被告方當庭達成了協議,原告免了被告部分債務,其餘的錢被告也當庭給付。

  (二)

  2003年的一天,一對中年夫妻來到法庭要求離婚,雙方對孩子撫養、財產歸屬都沒有爭議,男方還一個勁催促快點兒辦。

  對這類案件,金桂蘭沒有輕易判決,決心先問個明白。

  原來,事情的起因並不大:男方與連襟發生矛盾,硬是將上門來鬧的大姨姐轟走了,女的怪男的不給娘家人面子,男的怪女的向著娘家人,一賭氣,兩人都提出要離婚。

  『你不想要孩子嗎?』金桂蘭問女方。

  『不是不想要,孩子是奶奶帶大的,他不能給。』女方說著說著就哭了,金桂蘭感覺到她本意並不真想離婚,於是對他們說,『給你們兩天時間想想,想好了再來也不遲。』

  過了兩天,金桂蘭親自來到當事人家。一看,雙方還在賭氣。

  『哪家過日子沒有吵架拌嘴的,別讓外邊的事影響了家庭。』金桂蘭輕聲細語地勸說著。

  『不離也行,她得答應我兩個條件。』男方粗聲硬氣地說:『第一,離婚是她先提出來的,她得認錯;第二,今後不再和她姐姐來往。』

  『一奶同胞的,怎能不來往呢?』金桂蘭頓一頓,說:『你作為男同志,心胸還得再開闊點兒。』轉臉兒又對女方說:『你也替他想想,他一個有身份要臉面的人,怎麼能動不動就提離婚呢!』

  以後的幾天,金桂蘭每天都給他們打電話,繼續勸說。終於有一天,男方拿著撤訴書來到法庭,雙方重歸於好。

  (三)

  1996年深秋的一個早晨,年逾古稀的朝鮮族大娘李會善穿著單薄的衣裳,顫巍巍地來到法庭狀告兒子。

  老人早年守寡,好不容易將丈夫前妻留下的兩個兒子拉扯成人,想的是晚年有個依靠。但她沒想到兩個兒子都不盡贍養義務。

  金桂蘭聽著大娘的傾訴,心裡很不是滋味:『放心吧大娘,有法庭做主,您不會沒人管的。您先回家,後面的事我來辦!』之後,金桂蘭又攙著大娘來到車站,掏錢買來車票,把她送上了回家的車。

  第二天一大早,金桂蘭就趕到了大娘居住的村子就地審案。起初,兩個兒子躲著不露面,後來又異口同聲推說生活困難,說老人自己不願意隨他們過日子。

  明明就是推脫責任,金桂蘭看出了他們的心思,軟的不行,得來硬的。

  『法律規定,你們對繼母同樣也有贍養義務,如果不贍養,將要受到法律的懲罰……』金桂蘭拿出法律文本,讓他們明白不贍養老人的嚴重後果。兄弟倆終於認了錯,自行達成了贍養協議。

  事情到此還沒完,金桂蘭調查得知大娘的兩個兒子生活確實比較困難,就找到民政部門,給老人申請了一些救濟。

  『兩口子打架、鄰裡糾紛、婆媳不和的,都不是啥大事,若強行判決,當事人就該結仇了,講明了理兒,幫他們把疙瘩解開,多好啊!我的「絕招」就是誠心、耐心和熱心。將心比心,一切就好辦了!』金桂蘭道出了高調解率的秘密。

責任編輯:隋洪波

簡訊:『金桂蘭同志先進事跡報告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