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8日電(記者 雷蕾)哈爾濱市公安局今天頒發通告:號召廣大人民群眾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積極為公安機關提供破案線索,公安機關將對提供破案線索的群眾最高獎勵人民幣20000元。
公安機關表示,公安機關根據群眾提供線索破案、抓獲負案在逃人員的或者群眾直接將負案在逃人員扭送到公安機關的,對直接舉報、提供線索和抓獲負案在逃人員的群眾予以獎勵:破獲殺人、傷害致死命案以及其他嚴重刑事案件的獎勵人民幣10000至20000元;破獲搶劫、盜竊、詐騙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獎勵人民幣5000至10000元;破獲其他刑事案件的適情予以獎勵。
通過舉報、提供線索抓獲殺人、傷害致死等重要負案在逃人員的,獎勵人民幣10000至20000元;通過舉報、提供線索抓獲其他負案在逃人員的,獎勵人民幣1000至3000元;群眾直接抓獲並扭送負案在逃人員到公安機關的,對抓獲逃犯群眾獎勵人民幣5000元;經負案在逃人員家屬、親友及有關人員做工作,負案在逃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的,獎勵其家屬、親友及有關人員人民幣3000元。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及公安機關掌握的負案在逃人員,在2005年12月30日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的,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機關將依法對投案自首人員從輕、減輕或免予刑事處罰。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均承擔群眾舉報、提供案件和負案在逃人員線索受理工作。各分局、縣(市)公安局刑偵機構負責群眾舉報、提供線索破獲案件的認定。哈爾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負責群眾舉報、提供線索破獲案件及抓獲負案在逃人員的審核及獎勵兌現。
公安機關敦促刑事犯罪嫌疑人及負案在逃人員,主動選擇自首之路,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