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8日電 一家長為使孩子能上一所名牌小學,匆匆購買了一套自稱在該學區內的二手房,可誰知報名上學時,被告知該房所在的學區並不是他們所期望的名牌小學。該家長將原房主告到法院。這起特殊的購房訴訟案件引起了廣泛關注。法院審理後不日將對此案做出判決。
買房為名校,錯選他學區
今年市民劉女士的孩子該上小學了,但他們家所在的學區對口學校並不是他們所期望的名牌小學。今年5月,一則報紙上的廣告吸引了劉女士的注意。
這是一個二手房中介公司的廣告,其中一條賣房信息出售某小區內兩居室住宅一套,稱位於某小學的學區內。看到這則廣告後,劉女士眼前一亮,廣告提到的某小學正是她心儀的學校,如果買了這所房子,把全家戶口落在這裡,孩子可以順利地入學了。她立即來到這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公司的人告訴她該地點的確是廣告上寫明的學區。中介公司又約來房主,房主也稱該房所屬的學區正是劉女士想要的那個名校。談判進行得很順利,雖然16.5萬元的價格按市場的平均價格稍微貴了些,但想想孩子能順利入學,而且還能省下一筆不少的擇校費,劉女士覺得也就值了。
到了新生入學的時候,劉女士拿著戶籍證明來到學校給孩子辦理入學手續,但校方告訴她他們的戶籍所在地並不屬於該校學區。劉女士經過多方了解,得到的答復與校方的解釋相同。劉女士大呼上當,馬上找到原房主和二手房中介公司,指責他們在售房時公布假信息,並要求把房子退掉。原房主認為房子已經過戶完畢不能退,中介公司強調他們在售房過程中並無不當之處,不該負任何責任。無奈,劉女士將原房主和二手房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銷她和原房主間訂立的購房合同,原房主將購房款全部返還,並賠償她的損失。
買賣雙方對簿公堂各說各理
在法庭上,劉女士和原房主都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劉女士認為,學區是她購買該房子的唯一動機。她從廣告上看到該房所屬的學區纔購買的,但實際該房不屬於這個學區,原房主和中介公司都隱瞞了事實。她認為宣傳上所說明的條件就是一種承諾,效力等同於合同的條款。該房的所屬學區與廣告上的不符,原房主就等於沒有履行合同,屬於違約。雖然房子已經過戶,合同履行完畢,但由於對方先前已經違約,所以該合同就應該被撤銷,違約方應該退房還錢。
原房主認為,該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與履行都是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的,而且已經履行完畢,房子已經過戶。他強調,劉女士所主張的廣告上的承諾,不應該按照合同的條款來對待。售房廣告上的條件只是要約的邀請,是房主想要售房的意思表示,真正有效力的合同應該是後來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在他與劉女士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沒有任何一個條款是約束學區的問題,所以他不存在違約行為,就更談不上合同的撤銷或是無效了。
中介公司認為他們只負責二手房出售的宣傳組織聯系和中介工作,沒有義務審核房子所屬學區的問題。
法庭在聽取了雙方的觀點之後宣布休庭,將擇日做出一審判決。
『擇校熱』促生盲目購房
據了解,借名校學區促銷房屋,與近年來城市出現的『擇校熱』有很大關系。有不少望子成龍的家長希望通過搬家的渠道實現『名校夢』,紛紛選擇在熱點學區購房轉戶口。
一房屋中介工作人員介紹說,家長們急於擇校的願望使得這些熱點學區的二手房市場持續看好,即便是年代久遠的老房,面積小,配套設施差,但仍能賣出不亞於新屋的好價錢。不少家長一聽房子是在某學區,甚至連價錢都不殺,就急急買下,好學區內的房子是隨到隨賣,根本剩不下。求房心切的家長們盲目聽信中介公司和出售者的宣傳,不經了解便『出手』,本案的原告劉女士就是這樣遇到麻煩的。
此案提醒購房者,房屋買賣是每個家庭的大事,務必頭腦冷靜,仔細查驗,多方了解信息,必要時請專業人士指導,避免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