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於理順建築裝修行業行政執法主體的意見
第065號
代表姓名:郭長軍
代表團:哈爾濱
承辦單位:省建設廳、法制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黑龍江省人大頒布並在2004年1月1日實施的《黑龍江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均規定建築裝飾裝修(含室內裝飾裝修產業)的行政管理體系歸各級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主管,各建築裝飾裝修設計部門,施工企業持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尚具有從業資格,對建築裝飾裝修市場管理、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從業人員技術職稱評定均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這都有國務院體改『三定方案』實施後頒發的法規,可作為行政執法的依據,其他部門無權管理建築裝飾裝修市場。
建築行業含室內外裝飾裝修,是根據國家標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94中的門類E建築業含六大類第49項中裝飾裝修,包括從事對建築內、外裝飾裝修的施工和安裝活動,車船、飛機等的裝飾裝修活動也包括在內。《建築法》總則裡已有明確規定。
把建築物外牆由建設行政部門主管,室內裝修歸輕工部門管或由現在的省輕工協會管是沒有法文規定的,全國各省均已理順到位。
為了解決我省建築室內外裝飾裝修市場管理混亂、多頭執法、政出多門的問題,建議:省政府對我省建築裝飾裝修市場行政主體合法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盡快理順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管理主體的合法性。我認為這個主體理應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責任編輯: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