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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神探讓死者『開口』
2006-03-02 10:59:58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於殿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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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日電 人死不能說話,但有人卻能利用高超的技術讓死人『開口』。法醫,是個具有傳奇色彩的職業,人們大多從《大宋提刑官》或不少偵破片中對法醫有了些許認識。那麼法醫究竟是怎樣尋找證據助警方破案的呢?記者近日采訪哈爾濱市公安局刑事技術支隊法醫大隊隊長、主任法醫郭柏,讓當代法醫在本篇中真實再現。

  『法眼』看出

  非正常人殺人案

  案件一:特大入室搶劫殺人案地點:阿城市永源村朱家溝

  犯罪分子將正在睡夢中的陳某和其妻子馬某殺死後逃跑。

  法醫經現場分析後認為,犯罪分子應在兩人以上。案件現場疑點很多,許多現場物質痕跡與心理痕跡無法統一,具有無意性和盲目性:

  ———無偽裝現場的特征,也非心理混亂時的意識支配,現場很多變動無規律性。犯罪嫌疑人雖然有目的搶劫,但只是一種單純的想法,而沒有具體的連帶思維方式,不去考慮如何行動,如何隱蔽出現情況、如何應付,甚至不帶任何工具就隨意進入犯罪現場實現目的。

  ———在現場不知道應在什麼地方找錢,而是在廚房內亂翻一氣,亂扔一氣。室內的木櫃、衣服沒有翻動。

  ———犯罪嫌疑人不帶任何工具,不用稱手的工具而去拿不易施展而沈重的工具殺人。

  ———損傷的部位也呈隨意性。留下孩子不殺,是因為孩子驚醒後退到炕裡夠不著而放棄。

  由此推斷,殺人者是兩個思維不正常的人。

  這種推斷在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後得到了證實。原來殺人者是兩個智力不健全的人,他們殺人後仍身穿染血的衣服向村民宣布:『我們殺人了。』

  DNA認定

  一滴血鎖定凶手

  案件二:特大殺人案地點:道裡區新農鎮太平莊徐家窩堡

  犯罪分子手段十分殘忍,將熟睡中的呂某老兩口及孫子殺死在床上。

  法醫經勘查發現,犯罪分子從養雞房的窗戶跳入室內,用自帶的木工扁雕刀將3人分別刺死。凶手殺人後從原路返回,乘著夜色逃離。

  法醫從呂某的孫子身上10餘處刀跡分析出,凶手必有致其於死地的決心。這一結論讓警方確定了偵查目標,將曾揚言殺死呂某孫子的徐某抓獲。但是,徐某不承認殺人作案。偵查員將徐某的衣服、鞋送到技術支隊,法醫在鞋縫中發現小米粒大小的一滴血,通過DNA認定,徐某鞋上的血跡是死者呂某的。

  面對證據,徐某供認了作案過程:他懷揣用刨刃改制的匕首,來到呂家,在養雞房窗外將紗窗撕開,鑽進屋內。戴上手套,將套袖套在鞋上,將3人全部殺害。作案後從窗戶鑽出,原路返回家中,把手套、套袖、匕首全部燒掉。匕首木柄燒沒後,將刀刃部分插入地裡埋掉,衣服清洗乾淨。徐某做夢也沒想到,第二天夜裡睡得正香時警察就來了。

  反復推斷

  妻子自殺丈夫無辜

  案件三:秦某在家被刺死地點:伊春市

  據秦某的丈夫說,當時,他正與6歲的兒子在床上玩。秦某與其爭吵後,拿刀自刺,他發現秦某身上有血後,用右手奪下刀,不慎將手指割破。秦某送到醫院時已死亡。

  警方在陽臺上發現一把染血的刀子,對屍體進行了解剖檢驗,結論與秦某丈夫供述的情況有出入,初步認定不能排除他殺可能。

  為慎重起見,省公安廳派法醫前往檢驗,法醫認為自傷形成的可能性較大。兩次檢驗,兩個結論,省公安廳又派了4名法醫前往伊春。

  法醫進行了如下細致分析,死者左胸部的3個創口,自上而下,一創比一創重,是在賭氣或其他想法的支配下,情緒急劇昇溫,又連續刺入的3刀。最後一刀進入心髒,斃命。

  他殺可能性一:是否男在女身後,摟著女的脖子,用另一只手持刀刺女6刀所形成上述損傷呢?結論是不可能的。創口的排列,形成的特點以及雙方身上衣服的血跡分布,現場的血跡分布,沒有一樣可以在此種體征下形成。

  他殺可能性二:最後一刀是否男方握住女方持刀的手,助力推進形成的致命傷呢?當時的情況是這樣推測的:當秦某來到床前,站在丈夫身邊,對其說:『我現在就死給你看』,這時丈夫起身說:『要死你就死吧!』然後幫助妻子完成了最後的致命傷。

  這種說法也是不成立的。秦某丈夫的身上有低落血。現場床頭和牆面的血跡分布的形態特征是,二人搶奪水果刀,刀體揮動將血甩濺到牆上。如果是助力一推,秦某順勢向後倒下,二人沒有接觸的機會,秦某丈夫的身上也無法形成滴落血。

  經法醫最終認定,警方排除了死者丈夫的殺人嫌疑。

  現場分析

  熟人殘殺三名同事

  案件三:特大殺人案地點:呼蘭方臺鎮農村信用合作社

  值班的信用社主任薛某、王某及更夫3人被殺。

  法醫來到現場後發現,熟睡的薛某、王某是在值班室內被害的,更夫死在二樓的職工休息室。薛某、王某的頭被打變形,床面牆邊大量噴濺、浸潤血跡。保險櫃未上鎖,內有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一支,10發實彈,10發空爆彈。東側庫房內有三個金庫庫門,兩套密碼,兩套鎖,內有10餘萬元現金。更夫死在東北角處的床上。

  法醫認為,凶手用鈍器打擊頭部3次以上,薛5處,王3處,更夫4處。薛左頸部被菜刀類工具砍擊2次。行凶者熟悉現場環境,菜刀丟在後鐵欄門旁的髒水桶中,並在洗漱間洗手,拿毛巾擦手後,將毛巾扔在現場。現場槍支、金錢未動。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極大,目的是報復殺人。

  偵查員立即對信用社工作人員展開調查,發現信用社經警劉某不知去向。死者薛某曾因其對工作不上心,通過上級決定將其調出。在劉某家,其母說他當晚22時出去,第二天5時回家換了一身衣服又出去了。偵查員在劉某的房間發現了血衣。不久,偵查員根據線索,在巴彥縣將劉某抓獲。劉某說,警方如果晚到一小時,他就會出逃外地。

  病理診斷

  點滴死亡非醫療事故

  案件四:感冒打點滴身亡

  張某因感冒在鄰家找人靜脈滴注環丙沙星和病毒唑,30分鍾點滴完後感到不適,到醫院就診時已經神志不清,全身抖動,張口喘氣,心率不齊。5小時後口鼻出血,6小時後死亡。

  法醫對張某的屍體進行了解剖檢查,發現張某心肌纖維肥大,部分心肌纖維斷裂。心肌間質疏松,水腫,血擴張充分;心肌間質內未見漿細胞浸潤。肺泡壁毛細血管和間質血管高度擴張,充血,大部分肺泡腔內充滿粉染水腫液。肺內未見嗜鹼性粒細胞等炎性細胞浸潤。

  法醫病理學診斷:心髒肥大(符合高血壓性心髒肥大);急性肺淤血,肺水腫;各髒器官淤血。死因是張某生前患有高血壓性心髒肥大癥,在30分鍾點滴過程中,造成心髒負擔加重,循環受阻,終因循環呼吸衰竭死亡。最終排除了藥物過敏和不良反應等醫源性原因引起的死亡。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