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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法院出臺18項為民措施 讓弱勢群體打得起官司
2006-04-06 05:27:4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劉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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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公布了新出臺的18條司法為民措施。這些措施除了著重解決法院長期存在影響當事人利益維護的老大難問題外,還推出一些幫助弱勢群體打官司和體現『人性化』執法的便民措施。

    費用可減免 8小時外也工作

  老百姓打官司難,弱勢群體打官司更難。針對這一社會現狀,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相應措施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尤其重視對農民工、下崗職工、老弱病殘、危困企業等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保護。對這些群體提出的減、緩、免交訴訟費用的申請,經過審查後,符合條件的在3日內辦理完畢,解決了困難群眾『打不起』官司的問題。

  拖欠農民工工資、其他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等案件都是直接影響群眾生活的案件,對這些弱勢群體,法院將依法快立案、快審結、快執行。首先要給予必要的司法救助,保證他們依法平等行使訴訟權利。其次是在審理方式上提供便利,基層法院一般要采用簡易程序審理,或是巡回審理,還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開設假日法庭,解決一些困難群體、邊遠地區交通不便的當事人『跑不起』的問題。如果案件事實清楚,還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采取先予執行的強制措施,以保障他們的正常生活。再次就是對這類案件加大執行力度,不受8小時工作時間的限制,在最短的時間內審結。

  對特困群體、弱勢群體、涉農民工等申請執行案件優先執行。優先是超常規工作,就是要對這幾類案件采取集中人力、物力、財力,進行全天候的執行措施,在控制和處分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時,減少審批手續,縮短案件審批的運行時間,在法定的最短工作時限內實現申請人債權,以解決申請執行人生產和生活的迫切需要問題。

    申請執行時不再預先收費

  案件久拖不結、申訴難、執行難、信訪難是群眾打官司遇到的老大難問題,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推出相應措施解決這些難題。

  法院過去『申請執行人先交執行費後執行』的方式,使一些一時無經濟能力交費的申請執行人錯過執行時機。為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法院推出新舉措改變執行案件收費方式,申請人申請立案時,不再預先收取立案費,實際支出費要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多退少補,一案一結。立案收費方式改變後,執行程序更趨於合理和公平,不僅減輕了申請執行人的負擔,而且為其維護合法權益提供了便利。

  為了加大執行力度,法院還建立『6+1』執行威懾機制,即關於被執行人報告財產、委托調查等6個試行的執行工作新辦法,同時完善了嚴厲打擊拒執行威懾機制。一方面能夠防止執行權濫用,另一方面將被執行人置於全社會的關注之中,對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申請執行人產生強大的威懾力量,從而保證債權人的債權最大限度得以實現。

  信訪工作一直是社會比較關注的問題,為了解決群眾信訪難問題,哈爾濱市兩級法院同時進行院長集體接訪,由過去的每兩周一次,改為現在的每周一次,每周三上午全市兩級法院同時進行院長集體接訪。對信訪人反映的問題,如果不能當場答復、當場解決的,承諾限時給予答復,切實解決當事人反映的實際問題。

責任編輯: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