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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執行難" 哈爾濱法院系統啟動"6+1"執行威懾機制
2006-04-05 14:47:46 來源:東北網  作者:高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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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5日電(記者 高長利) 日前,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的當事人發布了懸賞舉報公告,標志著哈爾濱市法院系統『6+1』執行威懾機制的正式啟動。

  據介紹,『6+1』執行威懾機制是指該法院針對『執行難』問題,專門出臺的『六個辦法』和嚴厲打擊拒絕執行犯罪和妨害執行行為的工作機制。這『六個辦法』主要包括:有利於拓寬執行渠道和視野的《懸賞舉報執行辦法(試行)》、委托代理律師調查的《委托調查執行辦法(試行)》、強制被執行人遵守誠信的《公示執行辦法(試行)》、防止被執行人金蟬脫殼的《審計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執行辦法(試行)》、迫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限制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高消費執行辦法(試行)》和《被執行人報告財產執行辦法(試行)》。

  據了解,年初以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逃避債務、舉債消費、規避執行或拒不履行法定償還義務;有義務協助法院調查執行線索的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協助義務;案外人幫助被執行人轉移、隱匿財產,導致執行工作舉步維艱,案件實結率低,法律權威受到挑戰的實際情況,積極研究探索執行工作新途徑,制定實施了以『六個辦法』為核心的『6+1』執行威懾機制。

  據法院工作人員介紹,『6+1』執行威懾機制的實施,一方面能夠防止執行權被濫用,另一方面將被執行人置於全社會的關注之中,對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申請執行人產生威懾力量,促使其自覺主動履行義務,從而保證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