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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的母女情濃於血 養母:為了孩子要幫她找親媽
2006-04-19 09:00:06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張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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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9日電 『記者啊,我在報紙上看到你是值班記者,有個事想跟你說說。』幾天前,記者的手機傳出一個女人的聲音。這個女人叫劉英美,15年前,她成了一個棄嬰的養母,15年的恩養,已經情濃於血,她一直沒有把真相告訴女兒。兩年前,這個秘密被人意外地捅破了,從此,開朗的女兒性情抑郁,經常一個人獨坐垂淚。家境貧寒的劉英美思慮再三,決定通過媒體為女兒尋找生身母親。『當年她的父母可能有苦衷,現在看著乖巧的女兒,她們應該能認她了,讓這個孩子享幾天福吧。』

  三天後,記者走進劉英美位於道外區南直路的家。屋裡光線很暗,勉強能夠看清室內的陳設。窄窄的過道兩旁堆著外面揀來的雜物,地上支著馬紮,木板支起的小桌上擺著半碗豆腐湯,看來剛剛掃樓梯回來的劉英美在吃早飯。記者注意到,敞開的飯鍋裡主食五花八門,有半拉的饅頭,壓扁的面包,還有露餡的包子。劉英美解釋,這些都是掃樓梯揀回來的。她說,這個破舊的房子是母親的,她不知道可以借住到什麼時候,也是這個原因,她希望女兒天虹能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

  雪後清晨

  垃圾箱上抱起女嬰

  劉英美說,孩子是15年前掃街的母親蘇有珍揀回來的。那是一個雪後的清晨,蘇有珍正准備清除南直立交橋下一個垃圾箱上的殘冰,突然發現垃圾箱上一個棉花團在蠕動,打開棉花團裡面是一個剛出生不久的女嬰。大家判斷這孩子可能是因為有病被遺棄。幾個不能生育的人家看了又都搖著頭走了,都覺得病弱的孩子難以成活。蘇有珍卻決心救活女嬰,熬過3天3夜,女嬰有了生命的跡象。

  劉英美當時在橡膠廠上班,聽了母親的敘述,她想到了自己和女兒的遭遇,更心疼這個被遺棄的小生命,她對母親說,這個孩子她要了。

  劉英美有個不幸的家庭,先天身體殘疾的她28歲纔成家。丈夫家非常貧困,新房是一個破草房。結婚一年後,她生下了女兒彩虹。彩虹患有先天性癲癇病,丈夫拒絕給孩子治病,劉美英東挪西借,好不容易籌到治病的錢,丈夫竟然不辭而別。

  也許是有了這段痛楚的經歷,劉英美對這個收養的女兒格外心疼。10歲大女兒彩虹的病治好了,可以幫著媽媽乾點活兒了,就給這個小妹妹擦屎接尿。或許她心裡知道,這個小妹妹和自己一樣,都有過被狠心的父親遺棄的遭遇。

  蘇有珍大娘和女兒一起照顧這個女嬰,老太太固執地認為,女孩是天上的太陽,雖然有被雲彩遮住的時候,但是最終太陽還是會出來。她要給這個揀來的外孫女取名『太陽』。落戶的時候,戶籍員說:大娘,孩子的名兒太大了。蘇大娘一想也是,就跟著彩虹給這個孩子取名叫天虹。

  家境貧寒

  10歲幫媽媽掃樓梯

  記者采訪時,劉英美拿出一張珍藏的小報。這是北棵小學校報《成長報》的創刊號,頭版頭題刊登的就是劉天虹的故事。稚嫩的文字敘述了劉天虹的事跡:『人們還在睡夢中的時候,劉天虹卻吃力地掃起一條條曲折的樓道……』

  在這個家庭裡,天虹享受著關愛。最初幾年,劉英美要到工廠上班,剛剛蹣跚學步的天虹拽著姥姥的衣襟,一起去掃大街。附近認識這個孩子的人經常開玩笑,給小天虹取過許多綽號,粗俗的叫『蘇小垃圾』,文雅的叫『馬路天使』。在學校裡,天虹是老師格外呵護的學生,班主任老師交接時,都私下裡交代一個秘密:天虹是被遺棄的孤兒,一定要格外關注。

  劉英美工作的單位不景氣,她只能靠乾零活養家,積勞成疾讓她患上了嚴重的腰間盤突出,一次站立不穩從8樓滾到7樓,腰椎嚴重受傷。醫生診斷:需住院治療。劉英美說,住院的事她想都沒想,回了家繼續掃她的樓梯。有時候實在直不起腰,就跪在臺階上一階一階的挪。劉英美說,自從天虹進了這個家門,彩虹一下子就懂事了,幫著媽媽照顧妹妹,再也沒有買過新衣服。媽媽偶爾帶回幾個爛水果,她都洗好給妹妹吃。1998年,劉英美申請了一個報攤,17歲的小彩虹成了哈市街頭最小的賣報人。賣完報後,小彩虹纔能去上學。

  10歲時,小天虹拿起了笤帚,每天要清掃一個樓道,然後吃一點剩飯,到學校去上學。劉英美說,看著瘦小的身影在樓梯間晃動,她經常眼淚在眼圈裡滾。她曾經發誓讓這個孩子像別的孩子一樣生活,可她力不從心。

  得知真相

  『我是這家的孩子!』

  劉英美家多年保守著一個秘密,誰也不提小天虹是揀來的。這麼多年,因為上面有養女字樣,劉英美沒讓天虹看過戶口本。這個秘密卻被無意中捅破了。天虹13歲的時候,社區取消了劉英美家的『低保』,劉英美領著天虹到社區詢問,工作人員隨口說:為個揀來的孩子要什麼『低保』!劉英美想阻止已經來不及了。天虹的眼淚在眼圈裡轉,回到家用被蒙著頭大哭一場。

  從此天虹的性格變了,變得沈默寡言。有時候做著作業,眼淚吧嗒吧嗒滴落在本子上。老師開導她,姥姥勸說她,姐姐疼愛她,媽媽照顧她,逐漸讓孩子恢復了笑臉。

  去年冬天,一個偶然的機會,讓這個15歲孩子心中的委屈徹底發泄了一次。姥姥的錢包裡少了幾塊錢,姥姥問天虹是不是她動了,天虹咬著嘴脣,克制著的衝動終於爆發了。『我不是這家的孩子,你們都不信任我……』小天虹衝上8樓,打開窗戶就要跳,姐姐彩虹死死地攔住她,可是這個心裡埋藏太多委屈的孩子拼命掙脫。彩虹一下子跪在天虹面前:『你是揀來的孩子,這個家對你不好嗎?我10歲開始給你洗尿布,就是為了你今天尋死嗎?你死,我也不活了!』激憤的彩虹抓起地上的一只瓶子,狠狠地砸在自己頭上,立時鮮血流下來,小天虹被震住了。她撲過來抱住姐姐:『姐,為了我,這個家太苦了……』劉英美哭著摟過女兒:『你不是媽身上掉下的肉,但你是媽的命啊!』小天虹終於知道,這個家是愛她的,再有人問起,她會說『我就是這家的孩子!』

  痛苦抉擇

  要給天虹找親媽

  劉英美說,決定給天虹找生身父母是經過痛苦抉擇的。由於缺乏營養天虹15歲了還是瘦弱矮小。一天,小天虹照著鏡子,突然嘆了口氣說:我就是個『小蘿卜頭』了。劉英美問『小蘿卜頭』是什麼意思,天虹答到:傻媽媽,『小蘿卜頭』就是長不高了。

  小天虹在日記裡寫到:13年來,我無懮無慮地成長,度過了童年時光。當知道自己是孤兒,纔發現我和童年的伙伴不一樣,我是苦命的孩子。劉英美說,自己家境貧寒,總感覺對不起孩子。劉英美把想給孩子找親媽的想法跟蘇大娘說了,蘇大娘開始堅決反對:都養了這麼大,不能讓她爸媽揀這個便宜。劉英美勸說母親,孩子的爸媽當時一定是有難言的苦衷,現在知道孩子還好好地活著,即使不來相認,心理上也是一種安慰。如果他們能夠認下這個女兒,讓孩子擁有兩個家庭的愛,不是完美的結果嗎?

  劉英美讓記者寫上揀到孩子時的情況:1992年12月27日,南直橋下的垃圾箱上,破棉絮包裹的女嬰,身上有一個舊綠方格薄毯。女嬰當時小手佝僂,肚子鼓脹,呼吸困難……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