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日電 《哈爾濱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試行辦法》施行至今已經3個多月,居民繳納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共計1295萬元,開發建設單位卻一分錢沒交。這是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哈爾濱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座談會上獲悉的。
據有關部門介紹,目前,哈爾濱市物業企業收的物業管理費,僅用於住房的日常養護和零修碎補,不包括物業的大中修支出。而哈爾濱用於住房大中修的資金,從上世紀90年代實施房改以來,已經斷檔多年,造成一些住宅樓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長年失修,不同程度地出現破損和老化,如屋面漏雨、承重部件破損、水箱腐蝕、上下水管線老化等,嚴重影響了居民的正常使用,群眾反映強烈,近年來此類投訴每年都達上千件。征收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可有效解決今後房屋維修中出現的問題。
據介紹,目前,哈爾濱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收繳對象為:2月15日以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購房者和辦理銷售許可證的開發商。
據預計,哈爾濱今年商品房將銷售400萬平方米建築面積,如果按每平方米1200元造價的2%計算(多層住宅造價1200元/平方米計算,高層住宅造價1600/平方米),今年哈爾濱將收到購房者繳納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9600萬元;開發商繳存總量為1億元左右。而截至目前,有關部門已收繳住房專項維修資金1295萬元,均來自購房者,約佔全年購房者繳存總量的13.5%;開發商繳納額為零。
據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有關人員介紹,按規定,自《哈爾濱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試行辦法》出臺之日起,開發建設單位新開項目必須足額繳存維修資金(以《銷售許可證》日期為准),否則將不予辦理《銷售許可證》。目前,開發建設單位沒有一家按規定繳存維修資金,主要原因首先是這些企業都還沒辦理《銷售許可證》,其中也不排除一些企業處於等待和觀望中。無《銷售許可證》售房是違法經營行為,其後果是辦不了《房屋所有權證》。
執法部門希望購房者在今後購房過程中積極監督房產住宅管理部門和開發商。同時,有關部門將加大監督、收繳力度,確保《住房維修資金管理試行辦法》順利實施,保障市民住上安全、放心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