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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准入門檻 減輕司機負擔 哈市出租車經營權改革在即
2006-08-13 06:14:5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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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3日電 針對哈爾濱市出租汽車行業內存在的市場秩序混亂、企業經營不規范、以包代管、私自進行轉讓倒賣、收費不透明等問題,日前,哈爾濱市交通局、工商局等8部門聯合出臺了《哈爾濱市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該《方案》規定,今後個人與個人間、個人與企業間不准許轉讓出租車經營權,出租車經營權出讓、轉讓管理將納入法治軌道。目前,哈爾濱市政府有關部門正積極研究探討新的出租車經營模式,提高出租車公司的准入門檻,進一步減輕司機負擔。三種經營模式

  據哈爾濱市工商局車輛管理所統計:截至2005年底,哈爾濱共有出租車營運車輛12000餘臺,從業人員近2.2萬人,年完成客運量近1.53億人次,平均每萬人擁有出租車36.3輛,出租車運力在全市客運量中佔20%左右。從經營主體上看,哈爾濱市出租車行業全部實行企業化運作。從哈爾濱市出租汽車公司的經營性質上看,其經營方式可分為三種類型:

  ——大買斷經營:出租車公司將車輛及運營牌的費用一次性轉賣給出租車單車經營者,每月向車主收取管理費。目前,適用這種經營方式運營的出租車,哈市共有3000臺。

  以捷達車為例,市場價為9萬至11萬元,而出租公司的賣價為16萬至20萬元(其中包括運營牌照使用費)。此外,車主每個月還要交給公司1867元管理費,包括公司代繳的稅金、養路費等政府部門規定費用,共計800多元錢。剩餘的1000元錢,都被出租車公司收入囊中。

  一臺出租車按照黑白兩班營運計算,一個月的收入在11000元左右,除去4600元油錢、1000元的養護費,再減去交給公司的1867元,單班司機的收入僅1700元左右。

  ——小買斷經營:公司出資購買運營車輛,單車經營者先支付一部分購車款,剩下款項分期支付。同時,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向運營者收取運營牌照費。

  以捷達車為例,經營者可先付6萬元購車首付款,餘下款項每月按600—800元分期支付。此外,公司在一定期限內按分期付款的形式每月收取約1000元運營牌照使用費。如果再加上每個月公司收取的1867元管理費,『小買斷』單車經營者每月應交給公司3667元。據此,單班司機的收入約1000元。

  ——掛靠經營:出租汽車經營者個人有車和營運牌照,但必須按規定掛靠在某家出租汽車公司纔可運營。

  哈爾濱約有近百輛出租車車主采用這種方式運營,每車每月須向公司交納600至800元掛靠費。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