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2日電11日,記者從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凡200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員,其養老保險待遇將有大幅提高,在今年10月底之前,有關部門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退休人員手中。2005年度養老金每人每月最高增發90元;2006年度每人每月最高增發190元。
兩年調整一並執行
據了解,本次養老金調整將把2005年度和2006年度兩次養老金一並執行。2005年度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04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人員,從2005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2006年度養老金調整的范圍為200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人員,從2006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
最高每人月增190元
2005年度養老金調整的標准為: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2004年12月31日前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在上述增加基本養老金標准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規定條件的退休、退職人員再增發基本養老金: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和工人高級技師職稱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2006年度養老金調整的標准為: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2005年12月31日之前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在上述增加基本養老金標准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規定條件的退休、退職人員再增發基本養老金: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和工人高級技師職稱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軍隊轉業乾部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低於300元的補足
對於符合在普調基礎上再增發基本養老金條件的退休、退職人員,在一個年度調整時同時具備兩個以上條件的,不能重復享受,可按高的標准執行。
在2006年度調整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仍低於300元的補足到300元。其中,退職人員享受該條政策的補足金額部分最多不能超過100元。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