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2日電 據《牡丹江晨報》報道,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高低收入者尤其是困難群體勞動者的收入水平,從今年5月1日起,牡丹江市市區新的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475元/月,比2004年實行的最低工資標准增長了170元。如今,新標准實行快六個月了,勞動者拿到最低工資了嗎?近日,記者在采訪了牡丹江市的一些用人單位和打工者後發現,情況不容樂觀。
打工者怕被炒不敢提漲
10月17日,在牡丹江市一家化妝品保真店裡,一位年紀不大的導購員告訴記者,從今年3月份她上班以來,每月工資一直是400元,沒有休息日,節假日店裡搞促銷,還要加班加點。
20歲的小於來自林口農村,來牡丹江打工已有兩年多了。小於說,她至少已在4家餐館乾過活兒。4家餐館中熏除其中一家給過她一段時間500塊錢的月工資外,剩下的餐館給的月工資都在400元至450元。當記者告訴她牡丹江的最低工資標准為475元/月以後,她說自己不敢向老板提,也不會向勞動部門投訴。小於說,『現在小飯店的工資給的都差不多,更何況提了也白提,有個工作崗位總比被辭退好。』
記者了解到,目前在牡丹江市,低工資的勞動群體主要有:餐飲行業服務員、保潔員、普通力工、家庭作坊務工人員等。這類工作多屬於散工形式,勞動關系不固定,絕大部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因此,當自己的工資低於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時,即使自己知道此事,相當一部分打工者也會因擔心提出漲工資的要求被老板『炒魷魚』,而放棄自己的合理要求。
老板為賺錢不願給漲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現在牡丹江市有相當一部份企業老板、尤其是私企經營者對最低工資標准仍不『理解』。為了多賺錢,都不願談起最低工資標准。
在一家餐館的門口,記者看到,掛著的招聘牌上寫著,『招聘服務員熏月工資450元。』記者走進這家餐館說明來意並問道,『每月服務人員450元工資熏這不還沒達到最低工資標准嗎?』這位老板直率地稱,自己是外地人,來這兒經營小店兩年了,利潤並不高。給服務員的工資是沒有達到標准,但這裡包吃住,算下來,有五六百元呢,不能算低。『現在錢不好賺,工人的工資如果都定得那麼高熏我們的生意也就沒法做了。』
要落實各方都得行動
如何落實好最低工資標准?有關人士表示,這需多方面共同努力纔行。
從勞動部門角度講,應發揮好督促、監督作用。依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標准和工資支付規定,克扣或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要予以糾正,並按規定處理。
從用工單位的角度講,則應要研究好政策,明確工資的構成,哪些部分可計算為最低工資,哪些部分不能計算為最低工資。不能通過延長工作時間、隨意調高勞動定額或降低計件單位,變相違反最低工資規定。
從勞動者的角度講,則應提高自己的維權意識,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在日前召開的牡丹江市勞動保障工作會議上,針對當前牡丹江市還有相當一部分用人單位沒有落實最低工資標准的情況,下一步牡丹江市將加大對企業落實最低工資標准的檢查力度,嚴厲處罰不落實最低工資的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