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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橡膠廠職工報銷熱費用靴子頂替
2006-10-24 13:23:43 來源:  作者:劉繼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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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4日電 23日,哈爾濱市關女士反映,他的愛人是哈爾濱橡膠廠的職工,每年報銷熱費,單位都是用雨靴頂替包燒費,每年家人都為這些皮靴的銷路傷透了腦筋。近幾天又到了報銷熱費的時間,關女士一家再次陷入了困境。

  23日上午,記者來到了哈市香坊區公濱路的關女士家,雖然已進入供熱期,但由於關女士家的包燒費單位沒能解決,至今關女士一家仍住在冷屋子裡。據關女士講,她的愛人關成漢是哈爾濱橡膠廠的職工,1996年他們家拆遷搬到了香坊區公濱路,起初單位一直是每年報銷他們90%%的熱費,可從2000年開始,單位就不再報銷他們的熱費了,而是用單位生產的橡膠雨靴頂替熱費發給職工,讓職工自己去處理這些雨靴換錢。2000年,他們家在單位領了850餘元的雨靴頂替了熱費,由於沒有人要,一家人只好在夜市擺攤將所有雨靴賣了300多元錢。

  關女士對記者說,每年到了報銷熱費的時候,也就是一家人最頭疼的時候,他們根本無法去處理單位發給他們的皮靴,無奈之下,關成漢便從2001年開始拒絕交納熱費,一直拖欠著熱費。可今年開始,他們家實施了分戶供暖,由於沒有交熱費,至今小區物業公司也沒有給他們家開栓供熱。可關女士找到橡膠廠,得到的答復仍是用雨靴頂替熱費,面對今年1000多元的熱費和以前拖欠的6000多元熱費,一家人實在沒有辦法了。

  當日上午,記者隨關女士一同來到香坊區香康路26號的哈爾濱橡膠廠辦公地點,在這裡記者沒有找到負責人,隨後,記者通過電話與該廠關廠長取得了聯系。據關廠長介紹,哈爾濱橡膠廠從1999年就停產了,廠子也租給了個人經營,每個月租金只有10萬元錢,只夠工人開支和其餘部分費用,根本沒有給職工報銷熱費的資金。單位只好給職工發靴子來頂替熱費,因為單位實在沒能力報銷職工的熱費,作為領導,他也沒有辦法。

  針對此事,記者諮詢律師後得知,根據哈爾濱相關文件規定,單位有義務給職工報銷一定比例的包燒費,單位給職工報銷熱費必須以現金形式支付,不得以物品頂替現金,如果職工拿到的物品無法兌現現金,就等於單位沒有給職工報銷熱費。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