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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農索賠無望寫下絕命書》連續報道 銷售未審定種子每年案發十餘起
2006-10-29 06:18:4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張慶成 羅彥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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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9日電 通河縣銷售未經審定稻種『龍洋208』的經銷商被依法查處。記者從哈爾濱市農委獲悉,農業部門每年都會接到10餘起此類違法銷售種子案例。

  據哈爾濱市農委種子處處長關少林介紹,未經審定且尚處於試驗期的稻種叫做品系,品系與品種之間最大的差別就是品系的產量不夠穩定,受氣候和病蟲害影響波動較大。買種子要選『品種』字樣的,不能選『品系』。根據《種子法》第17條中明確規定:『應當審定的農作物品種未經審定通過的,不得發布廣告,不得經營、推廣。一經查出,嚴厲處罰。』每年春耕時節農業部門都要集中進行查處銷售未審定的種子,但是仍然屢禁不絕。

  關少林分析說,一個農作物品種審定期為4年,而水稻屬於一種自交繁殖農作物,稻種相對純度較高,許多農民把上一年收獲的水稻做為第二年的稻種,不用年年買種子。因為一個新品種的審定期長,許多研發商和經銷商都選擇一邊上報審批,一邊將種子投入市場小范圍銷售。這也是銷售未審批農作物種子屢禁不止的原因。

  關少林提醒廣大農民,在選種時應認准審定標識,切不可搜新獵奇,一定要維護好自身權益。農民之所以上當受騙,一方面是由於急功近利心切,另一方面是維權意識比較淡薄。每年2月份,省農作物品種委員會都要在網上發出公告,宣布新審定品種的名冊。另外,所有經過審批品種的包裝袋上都有國審或省審准字編號。購買稻種時,一定要索要發票和信譽卡,如果是大批量購進,還需要封樣保存,一式兩份,分別貼好雙方簽字的封條。』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