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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同仁醫院錯在哪裡?
2006-11-02 07:12:2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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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2日電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籍農民工王建民2005年12月13日在北京同仁醫院死亡。目擊者稱,因腹疼難忍,王建民曾在12月11日23時和13日零時兩次被120急救車送往同仁醫院;因王建民身無分文,院方在『檢查沒有生命危險』後,拒絕予以治療。此後,以《黑龍江晨報》為主要代表的媒體一直關注此案。近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對案件第二次審理,仍未能取得結果。應網友要求本網重新轉發《黑龍江晨報》4月1日發表的稿件《看看,同仁醫院錯在哪裡?》原作者謝拾華。

            《看看,同仁醫院錯在哪裡?》

  農民工王建民慘死在同仁醫院走廊已經4個多月了。

  至今,庭審已過,事件猶未了,亡靈仍未安,家屬還在苦苦追求著公平和正義。

  京城及全國各地的許多新聞媒體仍在跟蹤報道,有增無減;網上千百個帖子不斷跟進,許多省市公眾和各方司法工作者及法律專家,包括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地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醫學、醫療專家紛紛表達對王建民及其家屬的深切同情和慰問,給予了輿論支持和強烈的道德聲援。

  王建民慘死在同仁醫院事件影響之大、時間之長、關心人之多,實屬近年少見。這是社會公眾對生命關愛程度的提昇,法律意識的增強,對醫德、醫風的共同關注,也是值得深思的一種社會現象。

  其誘因是從王建民慘死一直到現在,同仁醫院從思想到行動一直是一錯再錯。他們究競錯在哪裡呢?

  

  錯誤1:自我認定 推卸責任

  本來王建民慘死是同仁醫院個別醫護人員見死不救造成的惡果,是個別現象;如果同仁醫院實事求是地面對,老老實實地承擔法人責任,妥善處理,則不會拖延到今天民意仍然難平。原因在於同仁醫院為了包庇個別醫護人員,掩蓋醫院的管理問題,竟然以法人行為推卸責任。同仁醫院在一系列的舉措中表現出來的法律意識、職業操守、人性品質和價值取向,令人震驚,而媒體和公眾所表現出來的以人為本的思想、社會責任感和追求正義、公平的浩然正氣,則使同仁醫院黯然失色。

  北京本地媒體最先披露了同仁醫院見死不救的問題,引起的反響超乎尋常。此時同仁醫院不是進行認真的反思,而是匆匆忙忙召開『新聞發布會』,在錯誤的時間以錯誤思想的指導下,錯誤地宣布本院『沒有責任』,錯誤地把影響很壞的責任,說是『媒體的炒作』,誣之為『報道失實』。這是對見死不救事實的全面否定,對媒體和公眾監督與批評的完全拒絕。對於同仁醫院的這種表現,國人輿論嘩然。北京火車站民警欒傑曾急找『120』救護車,和另一個熱心正直的農民工都貴發一起護送王建民去同仁醫院急診室,他目睹了醫院不予救治的情況。記者采訪欒傑時,他告訴記者『嚴格的宣傳紀律要求,必須經過領導批准,否則不便接受采訪。』在和記者隨意的攀談中,他氣憤難忍,突然脫口而出:『那醫院真混蛋,就連「120」看到病人實在無錢,連錢都沒有收就離開了……我不能說什麼,但真的很氣憤選』。民警欒傑氣不擇言,不過他終於說出了真話。

  同仁醫院似乎以為開個『新聞發布會』,發布自我認定的結論,王建民的慘死問題也就會變為青煙一縷,即刻消失。其實是錯上加錯。同仁醫院應當知道,對王建民慘死有沒有責任,是不能由他們自己認定的,自己認定是無效的,何況同仁醫院的自我認定,遠離了事實,因此引發社會各界人士的質疑和批評,就在必然之中了。

  

  錯誤2:違背事實 狡辯抵賴

  同仁醫院匆匆拋出自我認定的『沒有責任』的結論,難免使人想起『此地無銀三百兩,隔壁王二不曾偷』的故事,其效果是欲蓋彌彰。為了證實他們『沒有責任』,同仁醫院不斷出新招,不斷狡辯抵賴。

  同仁醫院首先提出要收50元『停屍費』,接著又先提出要對王建民進行屍檢,而且要在同仁醫院進行。這使人百思不得其解,既然同仁醫院『沒有責任』,王建民是否進行屍檢與同仁醫院何乾?王建民慘死在同仁醫院,同仁醫院卻提出由它來進行屍檢,這是什麼意思?到底要做什麼?事情到此還僅僅是開始,就在雙方協議要進行的屍檢即將在盛唐司法鑒定中心開始時,由於同仁醫院以『非正常死亡』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突然對屍檢叫停,通知要由公安機關另行安排屍檢。同仁醫院這邊和家屬簽訂屍檢協議,那邊又去公安機關報案,翻手覆手之間,收到了突然襲擊的效果,似乎又可以由被告變為原告,由被動轉為主動,其心術之重由此可見。

  可是事物的發展都有自己的規律,不是人們隨心所欲可以任意改變的。盡管北京市公安機關有關人不避違法執法之嫌,以同仁醫院報案為名乾預屍檢,改變了屍檢的時間和屍檢單位,可是屍檢的結果卻與同仁醫院的盤算相反,不但不能證明同仁醫院沒有責任,而是證明了同仁醫院是負有直接責任的。

  王建民的屍檢結果表明,他所患的胃穿孔繼發急性化膿性腹膜炎及心肌炎,是急診和外科的常見病,臨床癥狀明顯,醫生只要按按病人的腹部,做一下口頭詢問,基本就可以確診。黑龍江省醫院外科醫生金政錫說,按照同仁醫院的說法,當時他們的急診醫生給王建民做了檢查後,表示『無法確診』,還稱『沒有生命危險』,實在令人無法理解。消化外科醫生都清楚,對這類疾病,只要及時救治,患者沒有生命危險,但是如果不及時認真救治,任其惡性發展,必然像王建民一樣導致胃內食物反流、異物吸入氣管,使病人窒息死亡。

  金政錫說,從發病到死亡的40多個小時,王建民承受了常人無法想像的巨大痛苦。是醫生的不負責任,一而再、再而三地讓王建民一次又一次地與生的希望失之交臂。

  京城的外科和急診醫生凡知道此事的,也都有同樣的看法,他們說這是常識問題,不是艱深問題;這是常見病,不是疑難癥;這是不該死亡的疾病,不是不治之癥。他們認為,哪怕醫生有一點責任心,在王建民死前10分鍾,切開他的氣管,他仍有生的希望。王建民不是死於醫術,而是死於醫德;不是死於疾病,而是死於不救。

  此時,如果同仁醫院以正常的心態,做出正確的抉擇,痛痛快快地承認錯誤,承擔起應負的責任來,事情也可以到此結束。誰也沒料到同仁醫院仍然反其道而行之,繼續錯下去,『堅韌不拔』地進行著他們『沒有責任』的狡辯和抵賴。

  在法庭結束庭審後,同仁醫院院長助理田劍回答北京媒體記者提問時說,醫院裡醫生有個常識,就是叫聲越大的人其實越不用管,『如果他還有力氣喊,就說明他並沒有奄奄一息』。田劍說的是什麼話?所謂對叫聲越大的人越不用管,這不是對患者殘忍無情嗎?凡到過醫院的人都知道,在醫院裡叫聲越大的患者,不是疼痛難忍,就是特殊疾病的一種癥狀,怎麼能『越不用管』呢?田劍說『如果他還有力氣喊,就說明他並沒有奄奄一息』。這句話的『含人性量』極少,聽來令人不寒而栗。人們不禁要問:難道總得患者奄奄一息了,纔去管嗎?醫乃仁術,以仁為本。田劍的一番話是無仁字可談的。仁者愛人,不愛人怎麼能愛患者?不愛患者,怎麼能急患者所急、救患者於危境?由此看來,同仁醫院的『仁』字變色了、淡化了,王建民慘死在同仁醫院走廊也就在必然之中了。至於田劍說他的這番話是醫院醫生的共識,顯然是以偏概全。田劍為了推卸醫院的責任,推出這種『共識』說,恐怕只是同仁醫院小部分人的『共識』吧。

  田劍還說王建民的死是場『意外』。不錯,王建民的死真是場『意外』。王建民在40多個小時裡一直是可以救治的,但是由於同仁醫院『意外』地見死不救,他就『意外』地死了。不過大家也明白,田劍所說的『意外』,與我們說的『意外』內涵是截然不同的。田劍所說的『意外』以及同仁醫院以『非正常死亡』為由報案時用的『非正常死亡』字樣,都是別有深意,暗指與同仁醫院無關,巧妙地開脫責任。

  田劍還對記者說,王建民所患的胃穿孔造成『窒息死亡的可能性很小』,『是一個小概率的事件』。田劍的言下之意是因為『窒息死亡的可能性很小』,『是一個小概率事件』,所以王建民的死又是場『意外』。智者千慮必有一失,田劍沒有想到他用來推卸責任的這段話,恰恰說明了同仁醫院對王建民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試想:王建民所患的胃穿孔癥狀明顯,如及時救治,既不會發生胃內食物反流、異物吸入氣管,也不會發生窒息;即使發生窒息,也可以切開氣管,避免窒息死亡。這本來都不該發生的病情,在同仁醫院都發生了;這本來是『小概率事件』,在同仁醫院也發生了,這說明了什麼呢?如果不是同仁醫院見死不救,王建民可能在痛苦的折磨下死去嗎?

  

  錯誤3:不擇手段 乾擾庭審

  同仁醫院堅持他們對王建民之死『沒有責任』,他們必然希望法院做出有利於他們的判決,使他們『不承擔責任』。盡管他們在幕後進行的『工作』,不為外人所知,不過在庭審前和庭審中還是有跡可尋的。

  開庭前,旁聽證全被田劍及其他人取走,原告王建民家屬被拒之門外,失去了旁聽的資格。

  開庭後,同仁醫院推薦的6名證人無一人到庭。事後田劍說不讓證人出庭,是為了證人的『安全』和『隱私』。是同仁醫院(而不是法庭)不讓這6名證人出庭,還是這6名證人不敢或者是不願出庭?當今誰都明白,作偽證是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6名證人都不出庭,不是什麼『安全』和『隱私』問題,而是有隱情。在庭審中,法庭要求交換證據時,同仁醫院方面又突然劃掉了6名證人的聯系方式,這一舉動表明了同仁醫院是不想讓任何人與6名證人個別聯系的,他們怕6名證人泄露隱情。

  與此相反,親眼看到同仁醫院見死不救情況的證人祁利剛與遲俊清都遭到了磨難。原在同仁醫院做保安的祁利剛,目睹了王建民慘死的全過程,他一夜沒睡,想起幾個月來,他看到不少民工在醫院裡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他第二天打電話,把全部情況告訴了媒體。同仁醫院發現後,他便被調離,穿上了『小鞋』。開庭前,他又被送到京郊昌平的一個十分偏僻的度假村『度假』,領導顯然是受人之托,『開導』他、『勸解』他、『少管閑事』、『不要出庭作證』。祁利剛是『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的硬漢子,在開庭的當日凌晨,他勇敢地突破阻力,擺脫保安隊長和兩名保安的『陪同』,幾經周折,自己花170多元錢僱出租車趕回北京,拎著行李出庭作證。

  另一位重要證人農民工遲俊清,被請到東交民巷派出所采證言。他說,他是有『污點』的人,因『倒票』被拘留過兩次,他怕第三次『進去』被判刑,不敢得罪派出所。所以他的這次『證言』與以前給原告律師的證言不一樣。他沒能出庭作證。對此他很遺憾,覺得對不起死去的王建民。是他在去年12月11日晚12時,看到從同仁醫院出來的王建民彎著腰,嘴角帶血。王建民捂著肚子對他說:『遲哥,我疼得難受,有點挺不住了。醫院沒錢不給治病,你幫幫我。』遲俊清帶著王建民回到同仁醫院,給他掛了號。但是護士只給他打了一支止痛針。王建民沒錢,遲俊清花了1元8角錢。遲俊清說,以後王建民一直躺在醫院的走廊裡,沒有人管他,醫生不但不給看病,還說他是裝的,一個醫護人員還對『管閑事』的遲俊清罵罵咧咧的。13日晚9時,醫院保衛處的人找人把王建民抬到推車上。這裡請讀者注意——王建民是被抬到推車上的,這是什麼行為?然後用電梯把王建民送到一樓,又送到男廁所旁,隨後把遲俊清攆出門外。14日,遲俊清再來時,王建民已經死去。

  遲俊清後來說,他在派出所筆錄時說的一些話,是迫於無奈,他在上面簽字、按手印確實是迫不得已。遠在去年12月末,東交民巷派出所兩名民警就找他『了解情況』,一個民警告訴他『少說話,別多嘴』。今年春節前夕的一個晚上,遲俊清被帶到東城公安分局。民警讓他把為王建民掛號的時間由2005年12月的11日改為12日,遲俊清拒絕了。遲俊清對律師說,他14日看到死去的王建民是直直地趴在手推車上,兩個拳頭握得很緊,他死得太慘了!任何良知未泯的人,都會被震憾。東交民巷派出所為遲俊清做的筆錄說:王建民被送到醫院後『沒有喊疼』,『沒有急癥患者的表象』。好一句『沒有急癥患者的表象』,這樣的醫療專業用語,東交民巷的民警以前明白嗎?讓遲俊清作出這樣的證言,更是荒唐,且不說他

  明白或不明白這個專業用語的內涵,單說這種『表象』的診斷,是醫生的職責,遲俊清不是醫生,讓他作出應用專業用語的這種證言,不是明顯作偽證嗎?

  律師單正宏認為,同仁醫院提供的證據都不符合法律程序,證人、證言是同仁醫院自行采納的,真實性無法保證;6名證人均未出庭,行為反常,理由可笑;院方提供的門診病歷和住院處病歷,都讓人莫名其妙:門診病歷應在患者手中。怎麼竟由醫院拿出?尤需要注意的是,王建民沒有住院,躺在醫院走廊沒人管,怎麼又跑出來一個住院處病歷?

  

  錯誤4:領導錯導 損人利己

  同仁醫院對待王建民慘死問題上,一錯再錯,錯上加錯,是源於院領導班子的錯誤決策。同仁醫院領導班子的決策錯誤,源於這個領導班子的整體素質,特別是源於他們的價值觀、榮辱觀和道德觀。其主要負責人的決策主導作用與引導作用,更是不容忽視的主要因素。同仁醫院院長助理田劍為推卸醫院責任,上下聯絡,左右奔走,忙忙碌碌,積極主動。為了『不承擔責任』,一會兒決定召開『新聞發布會』,一會兒提出屍檢,一會兒又向公安機關報案,一會兒又要和死者家屬『和解解決』,而且要簽『保密協議』……為了保住『面子』、『形象』、『業績』,折磨得王建民的哥哥和遠在北方農村的多病的父母不得安寧,讓他們在親人慘死的無邊痛苦中又慘遭『白衣天使』的精神蹂躪!不知同仁醫院的領導班子平時是否學習,是否有學習的習慣?如果有的話,應該再學學胡錦濤總書記的關於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有關指示,然後集體坐下來認真學一學什麼是八榮八恥,學習的重點應當是:什麼是以為人民服務為榮,以背離人民為恥;什麼是以團結互助為榮,以損人利己為恥;什麼是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什麼是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

  人們說企業的產品質量是企業領導人的人格,一個醫院的醫德、醫風何嘗不是醫院主要負責人人格的直接表現呢?在對待王建民慘死的問題上,在對待家屬和廣大公眾的態度上,在對待媒體的監督上,在一系列舉措的策劃與決策上,大家看得出同仁醫院主要負責人的人格、品質、心胸和為人處世的內心世界的潛在意識及他個人對人生的理解與追求目標。

  『同仁』堅持醫院對王建民的慘死『沒有責任』,『不承擔責任』,看似在維護醫院利益,其實並不是為了醫院,而是醫院領導班子和醫院主要負責人的需要,是為了使院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在法律和紀律面前溜之大吉,不承擔任何領導責任。只有堅持和實現『沒有責任』、『不承擔責任』,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纔『沒有責任』,自然也不承擔任何領導責任,這纔是問題的要害所在。而這也正是院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決策的真正用心,是他們知錯不改,堅持一錯再錯的真正原因,核心思想是為一己私利。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王建民的慘死,與同仁醫院的絕大多數的醫務工作者和工作人員是沒有關系的,他們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有關系的只是個別科室和個別人,需要承擔責任的也是個別科室和個別人,而且要承擔直接責任。可以毫不懷疑地講,同仁醫院廣大醫務工作者和工作人員對王建民的慘死一定是抱有深切同情的,他們對院領導班子和主要責任人這樣對待王建民的慘死以及一系列表現,是有著自己的道德觀點的。他們深知救死扶傷是他們的天職,對王建民及其家屬應當講職業道德、講良知、講人道主義。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新華社的新華網、人民日報社《健康時報》、《中國青年報》、《新京報》、《黑龍江晨報》和全國許多省、市的幾十家媒體分別披露和涉及的同仁醫院集體『失憶』、『失語』、『嚴守口風』等,那是院領導班子意圖的行為具體化,是醫院主要負責人編劇的情節要求和對職工的規定動作。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人們企盼北京市東城區法院早日作出公正的判決。全國人民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薛臘華

【專題】農民工王建民之死的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