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3日電 北京東城區人民法院『醫院對王建民進行了積極救治』的說法令王建民案件的目擊證人們氣憤至極,紛紛表示,這次開庭他們並沒有被要求出庭作證。
事發時在『同仁醫院』擔任保安的祁利剛在電話中氣憤地對記者說,他自從作為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後,一直盼望法官能夠向他詳細了解情況。然而半年來,他沒有接到法院的任何信息。當從王建群處聽說法院要第二次開庭時,他還『幼稚』地認為,拖了一年多的案子終於要有個說法了,可是沒想到法官卻得出『王建民被送錯醫院』、『醫院已經積極救治』的結論。讓祁利剛不解的是,醫生是當事人,案件的判決直接關系其切身利益,他們理所當然要為自己辯護;而一與王建民非親非故,二與『同仁醫院』沒有利害衝突的他,在此次開庭前不但沒有接到出庭作證的通知,之前所作的證驗也沒有被法庭采信。『法官竟然只聽信被告的證詞,這簡直太不可思議了。』
祁利剛說,如果王建民真的被送錯了醫院,醫院當時為何沒有提出來?如果『同仁醫院』當時用本院的救護車把王建群送到『農民工指定醫院』搶救,他也不至於慘死。
『也許王建民真的不該被送到「同仁醫院」,那裡的規矩是「先交錢後看病」,沒錢的農民工大門都別想進。』祁利剛感慨地向記者回憶了在『同仁醫院』當保安的親身經歷。那是去年冬天的一個夜晚,七八個人急匆匆地跑進『同仁醫院』急診室,其中一個男孩用手捂著眼睛,鮮血不住地從手指縫裡湧出。來人焦急地對醫生說,男孩被人打傷,眼珠子好像掉出來了。值班醫生卻讓他們先交1000元錢押金,然後纔能搶救。幾個人說身上沒有那麼多錢,並哀求大夫說,他們是北京順義機場的保安,隊長正帶著錢往醫院趕,希望大夫先救人。但大夫始終堅持『先交錢再搶救』。一旁的祁利剛實在不忍心看著傷者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便用醫院的提款機將自己工資卡裡的錢提出來,給男孩交了押金。
祁利剛說,『同仁醫院』的看病費用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曾經有一位在做飯時切傷手指的老人到醫院就診,僅做了一些簡單處理就花了900多元錢。
2日,記者又輾轉聯系到了王建民死亡案件的其他兩位目擊證人——都貴發和遲俊清,他們都已聽說法院第二次開庭的消息了,並表示自從法院第一次開庭後,他們再也沒有見到過主審法官,也沒有被詢問過當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