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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騙房產 荒唐兒租『爹』辦理假公證
2006-11-09 09:12:37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陳雲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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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9日電 為了獨佔父親留下的房產,竟然花100元租了個『爹』去公證部門做了遺囑公證,然後將房子賣掉。騙局很快被戳破,日前,黑龍江省法院判處這位租『爹』做假公證的男子李輝賠付部分賣房所得給姐姐李紅。

  家住大慶市79歲的張老太自老伴李子剛去世後,一直與女兒李紅生活在一起,把李子剛留下的一處房產給兒子李輝居住。

  到去年10月初,李輝另行購買了房子,姐姐李紅纔知道父親留下的房產被弟弟以18萬元的價錢賣給了他人。李紅對李輝提出了質疑,但李輝卻說:『我有公證書,房子屬於我了,我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你管得著嗎?』李紅到公證處詢問,公證人員說:『你弟弟領著你父親來的,我們是按照程序辦理。』原來,去年12月末,李輝來到公證處,帶來一個老人,說是父親李子剛。公證人員核實了老人的身份證,又詢問了他一些相關情況,認為確實是李子剛本人,就按程序辦理了遺囑公證。

  但李紅隨即拿出了殯儀館開的火化證明,證明李子剛已經死了5年了。公證處的工作人員立即與李輝聯系核實真偽。不能自圓其說的李輝最後承認,為了獨佔房產,他花100元錢僱了一名酷似父親的老漢,拿著李子剛去世後沒有上交的身份證和沒有注銷的戶口本,冒充父親到公證處騙取公證的事實。公證處立即作出撤銷原有公證書的決定。李紅一怒將弟弟告上法庭,請求法院追繳弟弟賣房所得,賣房款由她、母親及弟弟三方分配。

  省法院經審理認為,李輝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由於公證書是假的,李紅對房屋享有繼承權,應獲賣房所得款的三分之一。省法院判決,李輝賠付李紅6萬元。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