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9日電 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公司法》無疑給許多投資者帶來了福音,而其中『一人公司』更是備受關注。那麼這些首批吃『螃蟹』的到底是怎樣的商業人群,在『一人公司』當老板的滋味如何;『一人公司』在經營中又會遇到哪些新問題;『一人公司』是創業的最佳選擇嗎?時值歲末,記者對這些新『老板』進行了回訪。——編者
創業:選擇呈現多元化
孫積朝在接受采訪時曾對記者感嘆,國家要創新,個人要創業,目前是創業環境最為寬松的時代。
的確,目前自然人可以申辦的企業類型有許多,如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及有限公司(含一個人獨資有限公司)。據省工商局介紹,全省今年新增公司幾萬戶,而『一人公司』僅佔不足5%。
哈市工商局南崗分局萬水認為,過去,單個自然人可以通過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等方式來成立自己的經營實體,現在『一人公司』的出現只是多了一種選擇。『一人公司』最大的優點是負擔有限責任,對於沒有過多資金、不願與他人合作的投資人,『一人公司』確實是較好的選擇。但是,其他幾種方式也是各有特點,在注冊條件、經營范圍、享受的權利及所負責任等方面各不相同。與『一人公司』比,個體工商戶從事的行業投資少、風險小、稅費低和經營靈活;2~3人合伙辦公司,盡管有時互有意見分歧,但換個角度,這也是一種牽制。
她認為,目前創業的選擇呈現多元化,有的時候對別人來說是一種優勢,但對有些人來講就是劣勢。因此,要選擇適合自己的企業類型,爭取用最小的投資獲取最大的收獲。
『哈爾濱第一人』:艱辛創業第一年
2006年,對30來歲的孫積朝來說,是新的人生起點。1月24日,他從工商部門手中拿到了『自然人獨資』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當上了『一人公司』的老板,而且還無意中成了『哈市第一人』。
創業於隆冬,得益於政策東風,經歷了一年四季,孫積朝度過了怎樣的創業第一年呢?
聯系到孫積朝時,他正忙於聖誕、元旦的市場宣傳,公司又引進了電腦散件的新品種。評價這一年,孫積朝用『付出了很多,艱辛創業』來形容。
當初之所以選擇開辦『一人公司』,是因為自己一直從事這個行業,雖給別人打工,也積累了不少經驗,有了創業的欲求時,正趕上國家出臺新《公司法》,允許一個自然人一次性注冊10萬元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於是他就成了首批吃『螃蟹』的人。
盡管准備得很充足,還是遇到了始料未及的困難。受IT行業大環境的影響,他從事的散件業今年競爭極為激烈,利潤非常微薄。運行了一段時間,與預期差距非常大,這時又出現了員工頻繁流動的現象,最短時有人只呆了三五天。
孫積朝甚至在瞬間產生過打退堂鼓的念頭。但想到做市場前期的艱難付出、一直跟著自己的員工的努力、還有對上游廠家以及下游消費者的誠信時,他還是挺了過來。
回首這一年,盡管沒有得到預期的收益,但孫積朝還是堅定了自己做『一人公司』老板的選擇。他收獲的有誠信,有公司運作的經驗……
他也提醒欲創業者,新《公司法》『門檻降低』只是解決了『起跑前』的障礙,真正的創業基礎在於項目選擇和公司經營上。
『一人公司』:利益與風險同在
據省工商局陳海波介紹,允許注冊『一人公司』,其意義在於鼓勵個人投資創業,這會更有利於經濟發展。對希望單獨創業的投資者來說,最大的好處就是降低了投資風險。『一人公司』是有限責任,當企業破產時,股東按照自己的出資額賠償。對創業者而言,這些無疑讓『一人公司』魅力倍增。另外,『一人公司』,聽起來更有實力更規范,更重要的是還有完善的財務制度、用人制度等,能夠提昇經營的信譽度,更有利於融資、招聘人纔,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
據了解,截至10月份,僅哈市就出現『一人公司』1700多家。記者拿著從工商部門得來的電話聯系了多家公司老板。
原在某化工廠從事技術工作的鄭在石,企業改制後買斷工齡,在給人打工幾年後有了一定的資金積累與市場經驗,早就想成立一個公司,但苦於過去要50萬元注冊資金,並且要兩人以上,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合伙人,計劃就耽擱了下來。今年他聽說可以注冊『一人公司』了,於是,在7月份注冊20萬元成立了公司,目前運轉良好。
記者在采訪中也了解到這樣的情況,有一些個體工商戶,生意本來挺好的,聽別人說如今有點規模的都辦公司,並且辦公司還可以不交工商管理費,於是就申辦了有限公司。可事隔不久,又前來辦理注銷,原因是有限公司不但要設立完整的會計賬簿,並且相關的稅率也要進行調整,最後算起來交的稅費要高得多。於是,又辦回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繞了一圈,花了不少錢,又回到了原地。
還有的原本是兩人以上的有限公司,因為聽說可以辦『一人公司』了,於是雙方拆了伙,各自辦了公司,這回可以一人說了算了,但由於對方撤了資,流動資金少了,有限的市場互相競爭,重大決策時又少了互相商量,經營效果反而大不如從前。
因而,工商部門提醒,並非人人都適合『一人公司』,目前新成立的『一人公司』主要集中在商貿零售業和服務業等第三產業,其中,涉足服務業的大多從事市場信息服務、科技信息服務和中介信息服務等,而且都是小本創業群體,『一人公司』比較適合的是初始創業、能拿出的資金較有限、有一技之長或一定從業經驗、需要快速決斷業務,需要一定的企業形象的創業者。另外,由於最低需10萬元資金,還要有一定經驗,大學生創業也不適合『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VS個人獨資企業
所得稅政策不同。一人公司按照稅法規定,不僅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且還需交納個人所得稅。而根據《國務院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從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個人獨資企業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者在具體稅率上還存在差異。一人公司除了按照33%的法定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外,對實現的稅後利潤全部分配給股東部分,還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而獨資企業只按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最低稅率5%,最高稅率35%,而且還可以減除6750元的扣除數。
假定某個人獨資企業年度實現利潤30萬元,稅後利潤全部分配給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3%。某自然人設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年度實現的利潤也為30萬元,稅後利潤也全部分配給股東個人(這裡暫不考慮應納稅所得額調整問題)。 < P> 一人公司需要繳納所得稅為:300000×33%=99000元;自然人股東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300000-99000)×20%=40200元;合計應納所得稅為139200元(99000+40200)。個人獨資企業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00×35%-6750=98250元。兩者相差40950元(139200-9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