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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投訴耗時耗力難討說法 權威檢測在手也難仲裁
2006-12-21 10:53:48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張鳴雷 胡佔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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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21日電2006-2007供熱期,哈爾濱市出臺了《居民住宅供熱室內溫度計量檢測規范》,以期為通過仲裁方式解決供熱糾紛提供一個科學、公正的依據。然而,開栓供熱至今已經兩個月,哈爾濱市幾十戶認為室溫未達標的居民參與了市計量所進行的室溫檢測,卻無一戶最終討得說法。拿著權威的檢測報告,這些市民感到茫然和無助。

  居民:耗時耗力難討說法

  道外區西開源二道街17號的住戶吳曦聽說可以對室溫進行公正檢測,不達標還能獲得賠償的消息後,12月初,她到市計量所花了80元申請了檢測,檢測結果是室溫16℃。雖然拿到了檢測報告,但在朋友和家人的勸說下,吳曦放棄了。她說,討說法費時費力,能賠多少也沒准,還是與供熱單位協商一下,看能不能燒得好點。據了解,像吳曦這樣想法的市民大有人在。

  家住道裡區安陽街海富康城的許國光的維權路要比吳曦走得遠點,他拿著分別是13℃、16℃的兩個屋的檢測報告,找到了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可因他沒有與供熱單位簽合同,仲裁也無能為力。

  據市計量所工作人員介紹,截至目前,哈爾濱市已經有幾十戶居民先後進行了室溫檢測,其中有97%達不到哈爾濱市規定的供熱室溫標准。記者調查了解到,這些進行了室溫檢測的用戶,至今還沒有一例成功得到賠償。

  仲裁部門:沒有供熱合同無法立案

  據市仲裁委員會案件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每天都有100多個相關諮詢電話打到市仲裁委員會案件部,而仲裁委員會立案的依據是提交寫有『約定哈市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條款的供用熱合同,諮詢仲裁的居民極少能提供出供用熱合同。有的雖有合同,但合同上也沒有寫有『約定哈市仲裁委員會解決』的仲裁條款,致使市仲裁委員會無法立案。

  市供熱辦:行業管理將逐步規范

  今年,市供熱辦對供熱單位提出了明確要求,即『要逐戶與居民簽訂供用熱合同』。然而,這一要求卻沒有得到很好執行,市供熱辦也很無奈。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哈爾濱市沒有『市場准入』等規定,加上受自身管理權限的限制,供熱主管部門對供熱企業的約束力非常低。對於居民遇到的簽合同、如何賠償等問題,哈爾濱市正在制定相關細則,逐步規范供熱市場管理。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