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日電 國家規定,從今天起至3月底,2006年全年所得12萬元以上等5種情形的納稅人必須自行報稅。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市地稅局近日出臺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實施方案》,哈爾濱市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可通過4種方法辦理納稅申報,10餘行業納入哈爾濱市稅務部門重點監控范圍。
11項所得收入必須納稅
據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年所得12萬元以上』,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11項所得合計達到12萬元,即:『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具有以下5種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自行向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4種方法辦理申報方便納稅
據介紹,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哈爾濱市可采取4種方法辦理納稅申報:一是到各區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大廳專門設立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窗口;二是郵寄申報;三是登錄網址www.personaltax.cn
(黑龍江省地稅局個人所得稅申報網);四是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和他人。
確定十餘重點監控行業
據悉,市地稅局已將個人所得稅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企業及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煙草、民航、鐵道等10餘行業(企業),確定為重點監控對象。2006年12月27日,市地稅局召開了全市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會議,對部分高收入行業和重點企業財務負責人進行自行申報培訓。
不如實申報將負法律責任
據介紹,納稅人采取偽造、隱匿等手段,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虛假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一律視為偷稅。對偷稅者。稅務機關將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對其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罰款。另外,依照有關規定,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對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也將承擔法律責任。
高收入者列為檢查重點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地稅局要求,申報期以後,市地稅局將開展自行申報情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應報未報、瞞報、少報情況,特別是對福布斯等富豪排行榜上榜人員以及其他高收入人員將作為重點檢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