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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保險公司標准不同 一起交通事故一家全額賠一家賠50%
2007-01-29 10:06:02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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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29日電 日前,市民李某駕駛捷達車與另一臺松花江微型貨車相撞,交警部門認定雙方同等責任。雙方都投了交強險,應由兩家保險公司分別給對方賠付修車費用。雙方修車後理賠時發現,兩家保險賠付標准差異很大,一家全額賠付,一家只賠付50%。

  據李某介紹,去年12月13日下午4時許,他駕駛捷達轎車與一臺松花江微型貨車相撞。交警部門對事故做出處理,雙方承擔同等責任,雙方最高修車費額度不得超過2000元,按《交強險》規定由雙方投保的保險公司給對方賠付修車費用。雙方修車後在與保險公司結算時出現了差異,李某駕駛的捷達車修車費花了530元,對方修車費花了150元。李某投保的大地保險公司給對方全額賠償了150元修車費;對方投保的公司僅賠付李某雙方修車費總和680元的一半,即340元。

  李某找到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稱,他們對松花江微型貨車100%全賠沒錯;而後李某又找到對方投保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對他說,應該按雙方修車費總和的50%賠付纔對。交警部門認定是同等責任,兩家保險公司的賠付標准不同。

  交強險是去年實行的新險種,投保人對保險公司應當執行什麼樣的賠付標准並不清楚,兩家保險公司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賠付標准如此之大,令投保人不解,有關應當加強監管,保證保險賠付的公平。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