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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最後期限將近 哈爾濱市僅有329人自行報個稅
2007-03-12 10:39:5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李文先 韓麗平
東北網3月12日電 按照新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辦法(試行)》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今年3月底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記者從哈爾濱市地稅局獲悉,截至3月6日,哈市僅有329人辦理了自行納稅申報。另有300餘人資料正在審理中。
對於哈市個稅自行申報進度偏低的情況,哈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說,主要是一些納稅人尚未養成自行納稅申報的習慣,平時沒有記錄收入情況,到了要申報時纔發現收入資料不全、收入情況不清,無法及時申報;也有一部分納稅人還不了解自行納稅申報的政策規定和要求,以為自己平時已經被扣繳了稅款,就可以不用申報了;除此之外也不排除一小部分納稅人心存僥幸,認為稅務機關不可能掌握自己的收入情況而不想申報。
據哈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2005年起哈爾濱市就對高收入者建立了管理檔案,大多數高收入者已包括在內,還有部分企業實行了全員全額管理,管理軟件可以篩選出一部分高收入者。此外,稅務機關還可以通過對高收入行業、高收入人群的專項檢查等其他途徑發現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所以不應存在僥幸心理。
目前,離個稅自行申報的最後期限只剩下十幾天了,哈市地稅局的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稅務機關可對納稅人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除追繳稅款外,並處不繳或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此外,構成偷稅的,納稅人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