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5日電 14日,哈爾濱市工商局公布了2006年十大打假維權典型案例,這些案件目前均已被工商機關查處。其中,科力奧電子商務公司因非法傳銷被罰款145萬元。
『科力奧電子』非法傳銷案
2006年1月,工商部門調查發現,黑龍江科力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力奧公司)將科力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保健品、菌類等產品及從當地市場購入的數碼產品、炊具等商品分類組合,以900元、1800元、2700元3個檔次作為選購標准單位(每個標准單位為1單),通過該公司和該公司在各省市的『加盟店』、『服務店』及參與人員相互介紹進行銷售。該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向參加者宣稱獲得的返利將遠遠高於其購買商品所支出的費用。即在該公司購買1單900元的商品,可在12個月內獲得返利、分紅合計2400元,購買1單1800元的商品,可在12個月內獲利4800元;購買1單2700元的商品,可在12個月內獲利7200元。加入者需認購1標准單位(以上)的商品,纔能取得加入資格,並可介紹他人加入。經查,科力奧公司的『加盟店』和參與者遍及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山東、河北及內蒙古等地區。自2006年1月起至被查封時止,參與人員已達5000餘人,購買了2萬餘單商品。經核算,科力奧公司非法傳銷售收入達3300餘萬元,工商部門沒收了科力奧公司用於傳銷的財物,並罰款145萬元。
『鐵嶺辰旭飼料』倒賣陳化水稻案
2006年3月9日,辰旭公司在黑龍江省糧油中心批發市場通過拍賣的方式購得延壽縣加信糧庫的陳化水稻9000噸(以每噸拍賣1120元、1130元、1160元價格各購買3000噸),總金額1023萬元。2006年6月初,辰旭公司將每噸1120元拍得的3000噸陳化水稻中的1000噸,以每噸1150元的價格賣給廣西玉林市的個體飼料加工經營者鍾紅,銷售金額為115萬元,獲利3萬元。哈市工商局對其查處後,處以20萬元罰款。
汪振文無照經營案
2005年9月,汪振文以每年1.5萬元的價格,租用哈市南崗區文林街11號黑龍江省雨陽醫藥有限責任公司二樓的兩間辦公室及文君街16號該公司的部分庫房。在未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汪振文開始對外銷售藥品。同年12月開始使用與黑龍江省雨陽醫藥有限公司相同的銷售軟件和票據獨立經營,使人誤認為是黑龍江省雨陽醫藥有限公司的銷售行為。經查,汪振文共經營『亦平康』、『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等200多個品種。所經銷藥品是從遼寧誠信藥業公司和生產藥廠進的貨,由汪振文在省內各市、縣招代理商,將藥品銷售給代理商、醫藥公司及藥店。2005年12月至檢查時止,僅3個月的時間裡,共銷售藥品205個品種,銷售額60餘萬元。由於當事人為個人經營,經營賬目及進銷貨票據不全,故非法所得無法認定。哈市工商局對其罰款6萬元,並責令其立即停止非法經營活動。
『幸福亞利朗』虛假宣傳案
哈爾濱幸福亞利朗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在銷售『遠紅外線溫熱治療器』時,對治療器的產地、用途作了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該公司在講述遠紅外線溫熱治療器的用途和產地時說『使用該治療器能夠治療心髒病、糖尿病、高血壓等,並能治愈,產品是韓國生產』。經核實,該公司銷售的遠紅外線溫熱治療器是煙臺亞利朗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不能治療疾病,只能起到保健的作用。哈市工商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1.5萬元。
『藏藥廠駐哈辦』無照經營案
2005年10月,西藏自治區藏藥廠(以下簡稱藏藥廠)開始籌建駐哈爾濱辦事處,但由於工作原因,至2006年6月1日纔取得外地駐哈機構許可證。2005年10月該辦事處開始以藏藥廠駐哈辦的名義招聘工作人員。
2006年1月,該辦事處在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在道裡區霽虹街79號擅自對外銷售西藏自治區藏藥廠生產的百癬康,每盒銷售價格為230元,每個月的月底該辦事處將藥品的銷售收入上報給西藏自治區藏藥廠,藏藥廠按每盒20元的價格作為利潤給該辦事處返款。至檢查時止,該辦事處共對外銷售百癬康8570盒,銷售金額197萬元,得返利款17萬元。市工商局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決定罰款25萬元。
『金朋肥料廠』虛假宣傳案
哈爾濱農墾香坊金朋肥料廠在生產的磷酸二氫鉀外包裝上,擅自對其產品質量虛假宣傳,稱其所經銷的磷酸二氫鉀通過ISO9001國際質量體系認證,並且該產品辦理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質量責任保險。經過執法人員實際調查了解,該廠提供不出『認證』、『質量責任保險』等合法手續,只是為了市場競爭及銷售需要而作的虛假宣傳。工商部門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罰款4萬元。
陳玲制造銷售劣質商品案
黑龍江省拜泉縣人陳玲通過一名張姓男子,以每袋40元的價格,購進湖北產的無碘精制鹽50袋(每袋50公斤);以每個0.05元的價格,購進哈市鹽業分公司的含碘精制鹽包裝袋5000個。2005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陳玲與其丈夫焦丙喜在其承租的民房內,利用臺秤、封口機等工具,將無碘精制鹽進行分裝,冒充哈市鹽業分公司生產的每袋0.5公斤的含碘精制鹽,共分裝了4800袋。然後拿到建成早市,以每袋0.8元出售,銷貨款3840元,獲得非法所得1920元。因陳玲是個人經營,進貨、銷售沒有票據,所以沒有建立相應財務帳。在調查屬實後,工商部門責令陳玲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劣質湖北產無碘精制鹽50公斤,沒收銷貨款3840元,並罰款人民幣3160元。
孫孝凡無照經營案
哈爾濱人孫孝凡自2004年5月15日開始到哈市道外區南新街242號從事經營活動,為俄羅斯境內的部分客商(其中有中國人,也有俄羅斯人)采購商品,並運輸到黑龍江省的部分口岸城市,再由口岸城市的外運公司運輸到俄羅斯境內,以賺取運費的方式獲取利潤,至2006年3月22日沒有辦理營業執照。孫孝凡從2004年5月15日起至2006年3月,共為在俄羅斯經商的客戶運輸商品362車,每車獲利500元,共計獲利18萬元。工商部門沒收其違法所得18萬元,並罰款1.9萬元
『恆通工具量具』侵犯商標專用權案
哈市恆通工具量具經銷有限公司,於1998年冬,從江蘇天工集團駐哈爾濱辦事處朱貴根處,購進標有連環圖形的直柄麻花鑽,購貨金額1萬餘元,以現金方式結算。經查,2005年2月至2006年11月初,該公司將銷出了貨值3500元的鑽頭。剩餘庫存直柄麻花鑽14842只,由於該公司經銷此鑽頭中沒有賬本和進銷貨票據,因此,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哈爾濱市工商局沒收該公司侵權直柄麻花鑽14842只,並罰款2萬元。
『易網聯科技』虛假宣傳案
經查,黑龍江省易網聯科技開發有限公司2006年4月28日成立,從事銷售移動、聯通、網通、鐵通和電信收話費軟件。該公司印制宣傳單宣傳『其聯合查繳項目是黑龍江省惟一一家(獲得國家許可)集移動、聯通、網通、鐵通和電信五位一體的繳費操作臺,通過互聯網(與中國五大通信運營商數據對接)直接進行電腦繳費』,經工商部門核實,該公司為虛假宣傳,其通過招加盟商形式推銷移動、聯通、網通的收話費軟件,並未獲得相關授權。工商部門對其處以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