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7日電 記者從市勞動保障部門獲悉,市勞動保障部門、市建委近期與全市244家勞務公司簽訂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承諾書》,規定勞務公司招工需到勞動部門備案,如勞務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加付應支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賠償金。
據了解,勞務公司是取代包工頭為建設施工企業提供勞務的工程分包單位,成立勞務公司需要有建設部門頒發的資質。但是,哈爾濱市勞務公司還處於起步階段,在去年勞動保障部門受理的農民工欠薪投訴案件中,勞務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佔較高比例。為此,勞動保障部門聯合市建委與勞務公司開展簽訂《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承諾書》行動,明確招工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會保險費等責任以及相應的處罰。
《承諾書》規定,勞務公司招工必須到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備案,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備案每招用1人將被處以500元罰款。拖欠工資將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倍以下加付賠償金。
同時,用人單位必須招用持有職業資格證書的勞動者從事技術工種工作,否則每招用1人處以500元罰款。用人單位必須進行社會保險登記,並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對於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按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對未進行社會保險登記的,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責任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其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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