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3日電 日前,記者從哈爾濱市工商部門和消協了解到,近期有不少消費者投訴酒店存在收取『開瓶費』、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現象。通過連日的走訪調查,記者發現,收取『開瓶費』、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已經成為哈市餐飲業內的一項『潛規則』。
『開瓶費』也分等級
哈爾濱市民馬先生反映,4月20日,他與朋友來到南崗區嵩山路一家以雜糧為經營特色的酒店吃飯,他特意帶了一瓶『雙溝老窖』助興。但酒店的一個主管表示,酒店禁止自帶酒水,自帶酒必須交『開瓶費』纔能喝。經過一番爭論,馬先生勉強表示同意。結賬時結算單上明確寫著『酒水附加費15元。』
離開酒店後,馬先生帶著賬單來到南崗區工商局投訴,被告知這種情況不歸工商部門管,隨後,他又來到南崗區消協,問題也沒有解決。
市民李女士也有同樣的經歷,4月16日,為了給朋友慶祝生日,李女士和4位朋友一起來到哈爾濱市長江路的一家酒店用餐。李女士特意將自己從國外帶回來的兩瓶西班牙紅酒拿來給大家品嘗。當兩瓶酒一擺上餐桌,服務員便立刻走上前來提醒,稱這裡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自帶酒水必須交『開瓶費』,李女士當時沒有多想就同意了。
結賬時,李女士在賬單看到飯菜一共415元,另有一項『額外收費』為400元。面對她的質疑,酒店服務員解釋說是『開瓶費』。
記者以定餐為名對哈市多家飯店進行走訪,結果對方均拒絕記者自帶酒水的要求,並稱如果一定要自己帶酒,他們必須收取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開瓶費』。
飯店酒水普遍加價
為什麼一些顧客要自帶酒水到酒店?記者調查發現,酒店的酒水賣得普遍較貴。比如南崗區文昌街一家火鍋店,五星『金六福』和『富裕老窖』的售價均為238元,而在好又多超市裡這兩種酒售價分別為87元和92元;酒店賣350元的五糧液在超市僅售106元。超市裡幾十元的酒,在酒店動輒上百元。
一位酒店老板向記者透露,酒店營業額的三分之一都來自酒水,越是大酒店酒水的實際收入比值就越大些。酒店的酒水一般都有一半以上的毛利,而且賣酒賺錢最容易,連簡單的加工都不用。這也就是許多酒店為何往往在飯菜上打折,而酒水卻除外的道理。酒水從廠家來到消費者的餐桌上經過的渠道曲折而復雜,運營商層層加價導致酒水高於市場許多倍。
是行規還是霸王條款
哈市黃河路一家飯店的經理說,東北人都講究吃得實惠,菜量要大,為了降低成本,酒店只好依靠酒水來增加利潤。如果消費者都自帶酒水,將嚴重影響企業的效益。酒店不准自帶酒水並且收取『開瓶費』已經成為一種行規,這是商家維護自身利益的一種手段。
對此,省消協秘書長李忠民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謝絕自帶酒水』即使進行公示,也屬不合理條款,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