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4日電 市民張女士交了4000多元在一家醫院『納米光取斑中心』做取斑治療,7次一個療程的『取斑』做了5次後,『取斑中心』竟變成了辦公室,治療不但未完成,臉上的斑也沒『取』掉,是繼續接受治療還是退款,張女士為此跑了5個多月,醫院也沒有說法。
據張女士介紹,去年5月23日,她在黑龍江省青年醫學會附屬醫院的『納米光取斑中心』做黃褐斑治療。中心當時承諾,患者只需每個月在該院做一次『納米機器』治療,做7次共需4196元,就可達到消除臉上斑紋的效果。她隨即交了2000元錢,開始接受『納米機器』取斑。去年9月,張又交了2196元錢。可在同年10月,當張女士來到醫院准備做第六次治療時被告知,機器壞了在修理,下個月再來治療。到了11月,她再次來到醫院想繼續接受治療時發現,原來的『納米光取斑中心』已不存在了,向醫院提出退款遭到拒絕。隨後,她先後找過多個部門投訴,但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記者近日跟隨張女士來到位於南崗區東大直街171號的黑龍江省青年醫學會附屬醫院,在該院6樓一間掛著『辦公室』標牌的房間門前,張女士告訴記者這就是該院曾經給她去斑的『納米光取斑中心』。這時,一名穿著白大褂的工作人員介紹,機器總壞,還沒修好,取斑中心已經沒了。隨後,在醫院4樓的辦公室內,記者與張女士見到了該院的李主任,李主任稱,『納米光取斑中心』是他們與北京的一個廠家合作辦的,廠家提供的這臺機器在去年9月壞了之後,醫院就聯系不上了廠家。目前,醫院正在准備材料,打算起訴廠家。當記者詢問機器廠商的名稱和聯系方式時,李主任表示經辦人出差了,自己手頭沒有廠家的電話。至於退款的問題,目前他們醫院像張女士這種情況的患者還有三四位,如果要得到退款,只能等到院方與廠商打完官司。
張女士表示,醫療費交給了醫院而不是廠家,花了錢卻沒有得到全程治療,醫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