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6日電 當袁女士從健身俱樂部取回600元的退卡錢,心裡甭提有多高興。她說,以前按照該俱樂部的『店規』,頂多返還240元,如今,像這樣由企業經營者擅自設立,限制消費者的『霸王條款』越來越站不住腳了!
今年前4個月,大慶市工商局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黑龍江省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采取『四動』措施,即:啟動工商執法,掀動新聞輿論,發動社會力量,推動行業自律,使全市『霸王條款』專項整治活動深入開展,實現了消費者、經營者和管理者的互贏。
2月28日,大慶市工商局召開會議,拉開了清理『霸王條款』專項整治活動的序幕。在大慶電視臺、大慶日報、大慶廣播電臺等多家媒體向社會發布了清理整頓『霸王條款』公告;在大型商場啟動宣傳日活動,印發6000多份宣傳單;在公共場所、大型集貿市場、商場、娛樂場所、經營者店鋪等張貼公告,讓群眾了解整治所涉及的重點行業和內容,並要求經營者在限定時間,對所涉及的條款內容進行自查、自糾、自改。
3月初以來,該市工商部門開始對各大中型商場、超市、酒店、賓館、電信、娛樂、洗浴、美容、健身、影樓等服務性企業經營場所使用的店堂通知、告示、聲明、商業廣告等形式的格式條款進行集中清理整頓。他們把商場、超市、洗浴等服務場所規定的『免費保管物品,不負丟失損壞賠償責任』;賓館、酒店等場所規定的『未寄存的物品在店內被盜或丟失,責任自負』等18項『霸王條款』作為整治重點,組織市、縣及基層工商所200多名執法人員,集中對薩爾圖、讓胡路、紅崗等重點區域進行了『地毯式』告知性檢查。薩爾圖工商分局會戰工商所在檢查中發現,有4家企業存在『霸王條款』,當執法人員宣傳和講解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後,企業負責人立即表態,撤除霸王條款,決不能損害消費者利益。據該市工商局合同管理分局局長趙傳樹介紹,短短十幾天時間,共對106戶逾期未采取自改的經營單位進行了處罰和在當地媒體上曝光。
與此同時,他們還設立局長接待日,方便了老百姓對『霸王條款』的投訴。3月22日,有278名受到『霸王條款』侵害的消費者先後趕到遍布全市的11個局長接待處吐
『怨氣』,另有127人通過電話進行了相關法律諮詢,懇請工商部門為他們『橕腰』。對全市各縣工商局、工商分局局長接待日受理的案件,由該市工商局合同監管分局進行匯總分析,並對其中一部分有證據的『霸王條款』投訴,責成管轄區的工商機關立案查處,做到了件件有回音。
通過此次清理『霸王條款』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規范了商家的合同格式條款,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群體利益,共有近千家企業廢除了『霸王條款』,為構建『誠信大慶』、『和諧大慶』增添了新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