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5日電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今年7月1日後,與交通違章事故掛鉤的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將在全國范圍實行,即車主第二年交強險的費率將根據上一年其道路違章的情況進行上下浮動,以此實現『獎優罰劣』。24日,記者在對哈爾濱市各家財險公司走訪後了解到,由於目前省內保險公司與交通管理部門尚未開展交通肇事信息共享平臺的搭建工作,因此,哈市交強險實行浮動費率的工作可能推遲。
據了解,我國自去年7月1日開始實施交強險制度,由於是全新保險制度,故交強險實施第一年先依車型執行全國規定價格,42種車型對應42種費率。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交強險費率水平將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掛鉤,即一輛車若多次出險,第二年續保保費會上漲,而常年不出險車的保費則逐年降低。
記者走訪哈爾濱市多家財險公司,車險負責人均表示,由於目前省內保險公司與交通管理部門尚未開展交通肇事信息共享平臺的搭建工作,各財險公司總公司目前也未下發關於如何實施交強險續保浮動費率的相關通知,因此,哈埠交強險實行浮動費率的工作將無法在7月1日後立即執行。哈市一些車主告訴記者,建立獎優罰劣的費率浮動機制,目的就是要提高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希望早日實現浮動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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