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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林權制度改革 伊春全力建設和諧社會主義新林區
2007-06-27 10:47:19 來源:東北網  作者:高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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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27日電(記者 高長利)2006年4月29日,伊春市烏馬河林業局敲響了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啟動的『第一槌』。經過一年的改實踐,林區呈現出經濟發展、社會穩定、職工安居樂業的良好局面,『平安伊春』創建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伊春市16個縣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平安縣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連續四年被省委、省政府評為達標優秀單位;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率達到了92%以上。

  正視『兩危』困境 尋找矛盾癥結

  伊春市自1948年開發建設以來為國家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累計生產木材2.3億立方米,上繳利稅、育林基金59.2億元。由於長期過量采伐,20世紀90年代林區陷入資源危機、經濟危困的『兩危』困境。同時,由於改革不到位,積淀了大量的歷史包袱和資源性、結構性、體制性、社會性矛盾,林區累計負債60.8億元,拖欠職工工資14.4億元,拖欠養老金等費用7億元;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旱災水患頻繁發生,水土流失面積不斷擴大。

  隨著『天保工程』實施,林區的就業和再就業壓力日益嚴重,在崗職工收入低,生活十分困難。因林而建、因林而興、因林而名的城市,難道要因林而衰?不解決制約國有林區發展瓶頸問題,就無法實現對森林資源的有效保護,就無法實現國有林區的持續穩定,就無法實現國有林區職工脫貧致富。伊春市將破解難題的途徑落在了實施國有林權制度改革上。

  推進林權制度改革 確保林區穩定

  2006年4月29日,伊春市拉開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序幕,按照『遠封近分』的原則,將淺山區林農交錯、相對分散、零星分布、易於分戶經營的8萬公頃國有商品林作為試點林地,按每戶5—10公頃的規模,交由林業職工家庭承包經營和林木資產流轉。

  實行嚴管資源。為遏制林區木材超采嚴重的現象,伊春市提出『再困難也決不向林子伸手,再困難也決不以拼資源換取暫時的利益,再困難也決不以犧牲生態為代價換取經濟的增長』的口號,果斷做出在境內全面停止采伐天然紅松林的決定,加大嚴管資源保護力度,強化采伐限額管理,使資源向管嚴、管住、管好的目標邁進。僅這一措施,就給國家創造了上百億的生態價值。木材價格持續上漲,財政增收17%,職工平均工資也上漲到414元。

  改革穩中求進。在林權制度改革過程中,伊春市將承包經營主體確定為林業職工,領導乾部不得參與,外部投資者暫不進入。在充分考慮職工不同狀況的前提下,出臺了通過拖欠工資及費用抵頂、分期付款、林業局借款、股份合作經營、未參與林改職工預留林地等辦法,確保職工通過林權制度改革脫貧致富。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林權流轉,積極穩妥地組織實施,林權制度改革順利進行,全市未發生一起因林地承包上訪的案件。

  增加就業機會。伊春市把8萬公頃國有商品林承包給家庭經營,8000多職工成為林地的經營者和使用者。同時,依托森林資源發展林菌、林藥、林果及特色養殖等林下經濟,擴大安置就業渠道,緩解就業再就業壓力,大幅度增加家庭收入,從而解決了職工『山上有樹,兜裡沒錢』的問題。到2006年年底,伊春市從事林下經濟的職工已達到14.6萬戶,從業人員達34.2萬人,戶均年純收入1.4萬元,人均年收入超4000元。僅烏馬河林業局2006年林下經濟產值就達到9077萬元,轉移勞動力2000多人。

  化解社會矛盾。為保證林權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伊春市抓排查、搞調處,積極化解各類矛盾,在全市21個縣(市)區(局)鄉鎮(街道)、村(屯)建立健全了『調訪一體化』三級調解網絡。積極開展排查化解工作,自下而上分層面不間斷組織矛盾糾紛排查,特別是對林地糾紛、農林糾紛和林木糾紛加大工作力度,基本做到情況清、底數明。排查出的矛盾按照『屬地管理、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統一建立臺帳,集中組織調處,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解決在基層,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構建防控體系。伊春市把依法打擊各類犯罪,特別是盜伐林木犯罪作為重點,加大打擊力度,定期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犯罪。同時,積極構建治安防控體系,搭建起了具有治安防控快速反應能力的防范平臺。在社會防范上,將3584名公安乾警充實到第一線,加大巡護密度,提高見警率。在社區防范上,建立2226名專職治安員、6536名兼職治安員的隊伍,預防和減少居民區的撬盜案件。在企業內部防范上,以保安、經警為防控骨乾不斷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實力度。在農村和林場所,全力推廣治安承包責任制,有效地預防了各類案件的發生。過去護林防火主要靠林政、公安、森防等部門,現在承包給個人,承包戶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看管林子,形成了『處處是護林的哨所,人人是護林的哨兵』氛圍。林權制度改革以來,5個試點林業局承包的經營林地未發生一起林地盜伐案件和森林火情、火警。

  人定心、樹定根,林區面貌煥然一新。林權制度的改革激活了機制,盤活了資源,搞活了經濟,穩定了社會,林區面貌煥然一新。林權制度改革,打破了林業國有國營體制,廣大林區職工踴躍投身到國有林承包經營中,大力發展家庭經濟,搞活林下經濟,從而使『林』活起來,產業興起來,職工富起來,林區家庭和睦、人心穩定。烏馬河林業局承包職工蔣永彬說,以前沒事就打麻將喝酒,打架鬧事,媳婦嘮叨,家人操心。自承包林地後,沒時間乾別的,有空就去侍弄林子,全家人都忙活起來了,真是『一人承包,全家上崗』。人心安定,促進了『小家』的和睦,家庭和睦堆積了『大家』的平安,『大家』和諧融合了『林區』的安定。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