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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事業單位『無編』聘用人員可按合同制職工參保
2007-09-18 18:25:18 來源:東北網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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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18日電(記者印蕾)記者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近日省勞動部門出臺了《黑龍江省基本養老保險若乾政策問題處理意見》,根據該《意見》,事業單位『無編』聘用人員可按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工參加養老保險。

  目前,我省有部分人員被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並簽訂了聘用協議,但是未經人事編制部門納入編制人員,這些人員一直無法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針對上述情況,《意見》規定,凡是檔案在各級人纔中心托管,未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聘用關系的,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均可按照《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流動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已被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並已履行聘用手續,但未經人事編制部門納入編制人員,可按照所在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工養老保險辦法建立或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已被城鎮企業聘用的流動人員,應當按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建立或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流動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如本人自願可以延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15年後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此外,參保人員由於各種原因形成多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意見》規定,應當從最早建立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開始,與之後建立的其他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合並。其中個人賬戶合並時以最早建立的個人賬戶為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重復時期個人賬戶只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重復時期個人賬戶中一人繳費數額最高的部分,其他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作為補充間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補繳間斷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有剩餘的,剩餘部分一次性返還給參保人員本人。重復建立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中的單位繳費部分不予返還,合並後其他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廢止。

責任編輯: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