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1日電 近日,媒體相繼刊發了《黑龍江省基本養老保險若乾政策問題處理意見》(以下簡稱《若乾政策意見》)明確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尤其是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後若乾問題的處理政策。部分讀者打來電話,詢問關於破產國有企業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能否辦理退休手續,以及個人替『並軌』企業墊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如何處理等問題。記者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了解到,《若乾政策意見》中對這些問題都進行了明確。
據介紹,按照此次意見規定,破產企業財產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應優先清償企業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減免。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通過破產企業資產變現仍不足清償部分,由當地政府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方式予以解決。當地政府承擔有困難的,可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分期償還計劃,其間,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欠費部分應當優先償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單位及個人欠費補齊後,纔能按規定計算繳費年限,辦理退休手續,核定基本養老金。
對於因生產經營等原因暫無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也要由企業與社保經辦機構簽訂緩繳協議,其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企業和個人要全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含個人賬戶利息)。補繳並辦理退休手續後,按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的計發辦法核定基本養老金。由於企業或個人原因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辦理退休手續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期間調整的基本養老金納入核定標准,從社保經辦機構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為其辦理退休手續的下月起,按調整後的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
另外,我省部分國有企業『並軌』人員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時,因企業沒錢而由個人替企業墊付了應由企業按規定繳納的『並軌』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後來,『並軌』後期出臺新規:『並軌』企業欠繳的應當為解除勞動關系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先『掛賬』不用個人墊付。而先期『並軌』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已替企業墊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卻沒有歸還,《若乾政策意見》對此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即在『掛賬』政策出臺前先期『並軌』的人員替企業繳納的企業欠費,為原國有企業與『並軌』人員之間的債務關系,地方政府在處理『並軌』企業資產時,要先考慮償還這些人員替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欠費。《若乾政策意見》還規定,我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後,國有企業改制、破產不能再比照該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