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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財政補貼熱費范圍劃定 每戶將獲720元熱費補貼
2007-09-30 08:23:29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王履臻
東北網9月30日電 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全市供熱動員大會上了解到,今年,居住集中供熱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特殊人群的熱費,將按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提供補貼或全額支付,超出供熱保障控制標准面積的熱費全部由個人承擔。
根據相關政策,凡居住集中供熱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無工作單位和單位關停破產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建國前老軍人的全部熱費都將由同級財政支付。
經批准的市、區屬國有關停破產企業離休人員(不含由市離休乾部管理中心支付熱費的離休人員或關停破產時已向個人支付熱費的離休人員)和進入社保領取養老金的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不含破產時已從破產費中預留並委托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采暖費的退休人員,或企業破產時已向職工個人支付熱費的退休人員)單位承擔的90%熱費也將由同級財政支付。
對居住非集中供熱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財政將給予每戶每年720元的熱費補貼。此外,持有市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的特困職工熱費,全部由所在單位承擔。各供熱單位不得要求享受供熱補貼的人員墊付熱費。
按規定,享受熱費補貼人員資格由市、區有關部門嚴格審定,各供熱單位及個人要按規定履行申報手續,並在其所在居民委公示,接受居民監督。
責任編輯: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