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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集中供熱區城市低保戶每年可獲720元熱補費
2007-10-08 15:08:52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於鴻斌
東北網10月8日電 7日,記者從哈市有關部門獲悉,今年的熱費補貼面和額度與去年相比均有所增加。
據了解,上個采暖期規定,經批准的市屬、區屬國有關停、破產企業離休人員和進入社保領取養老金的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單位承擔的90%熱費,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單位承擔的90%熱費的50%(另50%由所在單位交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退休人員個人承擔的10%熱費,均按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支付。省、市、區級財政承擔的熱費補貼資金由市財政部門統一歸集,一並撥付。
今年新規定是:在規定的供熱保障控制標准面積內,以下各類人員的熱費均按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支付,超出供熱保障控制標准面積的熱費全部由個人承擔。(1)居住集中供熱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無工作單位和單位關停破產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建國前老軍人的全部熱費;(2)經批准的市、區屬國有關停破產企業離休人員(不含由市離休乾部管理中心支付熱費的離休人員或關停破產時已向個人支付熱費的離休人員)和進入社保領取養老金的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不含破產時已從破產費中預留並委托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采暖費的退休人員,或企業破產時已向職工個人支付熱費的退休人員)單位承擔的90%熱費;(3)居住非集中供熱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每戶每年給予720元補貼。同時,持有市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的特困職工熱費,全部由所在單位承擔。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