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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保險范圍縮小 有關人士:50萬份學平險應調整
2007-11-22 09:56:52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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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22日電 《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開始實施,學生和兒童首次被納入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一些家長對此提出質疑,既然學生可以辦醫保了,那麼給孩子以前交的一年50元的學生平安保險是否花了雙份的錢?

  醫保與『學平險』性質有別

  記者采訪了解到,醫保是國家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享受國家財政補貼,專款專用;而『學平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性質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具有哈市市區城鎮戶籍的18周歲以下學生兒童,包括托幼機構兒童、28天以上的散居嬰幼兒以及所有在校學生必須納入醫保范圍之內,患有白血病等特殊疾病的兒童也要參保,均可享受最高6萬元的醫療補貼;而『學平險』則由家長自願購買,前提是『無病』纔能投保。另外,『學平險』的承保范圍包括疾病醫療和意外傷害兩部分,除承保約最高5萬至6萬元的疾病住院醫療費外,還承保約1萬元的意外身故、傷殘賠償,但醫保不涵蓋意外傷害部分的補償。

  學生患病不能重復報銷

  據了解,目前,哈爾濱市市區內約有80%的在校學生都在常年購買『學平險』,人數超過50萬人。全市有5家保險公司在承保『學平險』,僅中國人壽保險哈爾濱市分公司,每年就要售出近30餘萬份『學平險』保單。該公司人士稱,這些年來,『學平險』一定程度上在發揮著醫保的作用。但醫保實施後,門診、住院醫療費沒有超過醫保最高保障金額的,各保險公司均表示,『學平險』不再重復『報銷』,而是采用適當補償原則,即超過醫保保障金額部分,由『學平險』補償。但據有關業內人士介紹,『學平險』的給付范圍,也規定是醫保范圍內的診療項目和用藥范圍,這意味著,如果投保人需要特殊診治和用藥,『學平險』也不會承擔。家長們普遍認為,既然不能重復『報銷』,那麼『學平險』的作用已被醫保削弱,它的保費價格和條款都顯得不再實惠。

  『學平險』條款待修改

  哈爾濱市保險專業律師李濱認為:像『學平險』這樣的商業醫療保險,如果在醫保實施後,適用補償原則,它原有的承保范圍就無形中縮小,理賠風險也被大大規避,成為了躲在醫保這棵大樹下乘涼的獲利者。李濱建議,保險公司應該相應降低『學平險』的保費,或者對條款進行修改,例如將現行依據醫療費進行理賠,改成以住院天數為理賠依據的保險產品,以便更好地發揮『學平險』的保險作用。令一些家長和保險研究人士擔心的是,如果不能及時調整『學平險』條款,發生理賠時,會出現拒賠或不夠賠的麻煩。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