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7日電 隨著中小學『熱門校』受到家長們的『追捧』,一些房產開發商從中捕捉商機,有的專門選名校附近建房,有的開發商在促銷廣告中宣稱有名校或其分校將入駐。一時間,讓人真假莫辨。
記者看到,在哈爾濱市的一些主要街道上,都能看見巨大的廣告牌子,上面公然稱『××名校入駐』。據了解,其中很多樓盤廣告都有不實之詞,打著名校的幌子來賣房子。
條例規定
建校有嚴格的審批制度
據了解,建設學校屬於公益事業范疇,如果要新建一所學校,程序大致是:小區綜合開發前先由規劃局規劃,符合相關居民區必建學校的,向教育局征求意見,教育局根據教育資源的分布及相關政策拿出意見返給規劃局,規劃局按照有關規定,讓開發商預留出規定位置,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建校。也就是說,任何開發商都無權私建學校。
哈市教育局發展規劃處副處長何如興說,教育用地和學校的建立有著嚴格的審批制度。按照《哈爾濱市中小學校用地保護條例》,新區開發、舊城區改造,應當按照規定配建中小學校。
中小學入學采取就近入學的原則,據有關規定,小學不應該設有分校。哈市教育局發展規劃處副處長譚玉璐說,由於采取就近入學的原則,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設施的分布和生源情況來決定哪個社區甚至是哪一條街的孩子上哪個學校,也就是劃分片區,這是有一個整體布局的。這樣的結果是,一條馬路兩側的孩子有可能上兩所小學就讀。劃分片區避免了一所小學生源過剩、另一所學校生源不足的情況。
有關人士說,建學校要符合相應的人口規模,即使開發商在某熱門小學附近建了新樓盤,但這個新樓盤是否屬於熱門學校的學區,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決定,而樓還未蓋就宣稱是某熱門學校學區是不可聽信的。
記者調查
多數『傍名校』宣傳不實
開發商為了賣自己的樓盤,以名校作為賣點在社會上混淆視聽。哈市一所熱門中學的校長對記者說,一天早上,他的電話被打爆了,原來,大街上到處打出他們學校要入駐某樓盤的廣告,宣傳力度鋪天蓋地。他說:『我們學校要挪地方,我這個當校長的怎麼不知道?』這位校長費盡周折也沒搞明白是怎麼回事,最後,這位校長找到廣告商抗議,廣告商在這所學校的名字前面加了個『分』字了事。這位校長很無奈地說,其實,分校也是沒有影兒的事,但作為校方他們也沒有辦法。
哈市教育局發展規劃處副處長譚玉璐說,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決定哪些孩子上哪所學校,而不是開發商決定孩子上哪所學校。而且,新學校的命名也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決定,也不一定就沿用原來名校的名字。目前,有一些開發商為了賣樓盤以熱門學校作為賣點,誤導購房者。
記者從省工商局了解到,根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第11條規定,戶外廣告的內容必須真實、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另外,根據《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3條規定,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准確,不得欺騙和誤導公眾。違反規定發布廣告,依照《廣告法》有關條款處罰,《廣告法》無具體處罰條款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發布,並可對違法行為人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教育部門
『名校入駐』樓盤僅批過一家
哈市教育局發展規劃處副處長何如興說,截至目前,惟一通過哈市教育局批准的入駐名校的樓盤是江北某某花園,這家開發商按照市規劃局規劃和公益事業的要求,無償建了哈市師范附屬小學江北校區和九中分校。
記者在走訪時了解到,哈市某某小區已與哈市經緯小學簽訂了意向性協議。道裡區教育局副局長郝淑芳說,這所學校目前還沒有最後命名。道裡區教育局房產科科長王乃玉說,目前入駐這個小區的待建學校前期手續已經辦理完畢,學校佔地6000平方米,能容納45人一個班的20個班型,預計明年交付使用。
教育界人士透露,2006年國家明文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不允許成立新的民辦公助校,要在三年內取消民辦公助校。哈市教育局給出具體的時間表,要求在2009年基本取消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公助校,尤其小學不設分校。一些開發商以名校分校入駐吸引購房者的眼球,屬於欺詐行為。
孟繁旭律師說,如果開發商用不存在的事實來推銷產品,購房人可以以此請求人民法院對此買房合同予以撤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