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7日電 《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11月1日實施以來,一些已按哈勞社發(2006)107號文件規定參加醫保的居民進行退費退保並辦理新參保。勞動部門提醒,新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不存在好壞之分,居民應根據自己的實際經濟狀況選擇參保,並享受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醫保待遇。
據介紹,哈爾濱市於2006年曾探索城鎮非從業居民醫保政策,並出臺哈勞社發(2006)107號文件,居民籌資原則是政府不投入,由參保居民全額繳費,其籌資水平和待遇比照城鎮職工。至2006年底,哈爾濱市不再辦理新增城鎮居民參保,已參保者可自由退費退保,只出不進。當時,約有4萬居民辦理參保手續。在這4萬參保者中,繳費分二種,未達到退休年齡者需按月繳費,達到退休年齡的參保居民需一次將費用繳清。目前,已有人開始享受待遇。
今年,國家決定在部分城市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保試點,哈爾濱成為國家首批79個城市試點之一,《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於11月1日實施。非從業居民新醫保政策實行政府補助繳費,醫保費由家庭、政府共同承擔。一些居民聽說新政策繳費低,政府還給補貼,於是盲目退費退保。有的參保居民在2006年已一次繳完醫療保險費,可以終生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卻因對居民醫保新政知之不多,盲目退費退保辦理新參保。
記者從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保中心獲悉,截至11月19日,去年參保居民已有639人辦理了退費退保和新參保手續。勞動部門稱,新舊居民醫保政策不存在好壞之分,不鼓勵原參保居民退費退保。二者的區別在於:新政策繳費低,成人居民一年個人繳納270元,雖然待遇相對很高,但醫保基金一年最高可支付住院醫療和特殊疾病門診費用共4萬元;舊政策繳費高,但待遇也高,醫保基金一年最高可支付15萬。也就是說,繳費標准不同,保障水平也不同。參保居民的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保障待遇水平與籌資水平相適應。廣大居民一定要根據個人的經濟情況選擇合適政策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