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4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一些中小企業經營者向記者反映,在辦理銀行貸款過程中,銀行要審核企業廠房、車間等固定資產的產權證,但是由於集體土地的產權證已停辦多年,沒有這個證,很多新注冊的中小企業辦不下貸款,企業發展由此受到了影響。
沒有產權證無法貸款
哈爾濱市一食品公司的孫經理告訴記者,2005年,他籌資500餘萬元,購買了一塊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辦理了土地使用手續,隨後按照建設規劃部門的審批建了廠房,安裝了設備。隨後,他按照公司的發展計劃以廠房、設備等做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進行生產。可是,銀行貸款卻遲遲批不下來。信貸人員說,銀行還需要廠房的產權證。
孫經理於是到相關部門諮詢,得到答復說,以前區建設部門曾發過產權證,但從1996年開始已經停發,目前,集體土地只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上的廠房等建築有建設規劃等審批手續,就視為合法,土地證『一證管兩證』用,可以在銀行申請貸款。而銀行方面堅持說,發放貸款必須按信貸要求進行審核,沒有產權證,不能放貸。
孫經理說,在他周圍,同樣想以廠房、設備等來做抵押辦貸款的中小企業有10多家,他們經常在一起談論這個問題,覺得很無奈。
銀行『要證』規避風險
記者從哈爾濱市幾家商業銀行了解到,由於中小企業的市場淘汰率遠遠高於大中型企業,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要承擔更大的風險,一般國有商業銀行的政策首先是優先保證大中型企業,然後纔會考慮到民營中小企業。對於給中小企業貸款,銀行一般謹慎放貸,本著擴大經營規模的同時降低風險,增加經濟收益的同時擔負一部分社會責任的原則,放款給一些有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使其順利度過缺少資金的發展坎,並且通過合作使其成為銀行的伙伴。而中小企業的固定資產有了產權證等合法手續,銀行能把風險降到最低,萬一企業破產,銀行也能迅速處理這些產權明晰的固定資產,減少損失。沒有產權證,這些固定資產就很難處理,銀行會冒更大的風險,所以對此審核尤為嚴格。
換發新證工作將開始
記者從市中小企業局了解到,目前,哈爾濱市注冊登記的中小企業有5萬餘戶,且增長迅猛,2007年就新增1萬餘家,其中有不少企業購買集體土地使用權後建廠辦不了產權證,進而貸款批不下來,這已是哈爾濱市中小企業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影響了其發展。本著為企業服務的宗旨,中小企業局與相關部門已進行了多年的溝通,至今尚未解決該問題。
記者從省建設廳、市建設局等部門了解到,當年,由於集體土地上建築情況復雜,建設時間不一,審批手續不同,導致發證過程中存在一些不規范的問題,因此停辦。目前,哈市已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備,制定了詳細的工作規范和發證審核程序,換、發新產權證的條件已經成熟,並且這項工作在短期內就會開始,解決中小企業沒有『產權證』的問題。
一些經濟人士認為,隨著物權法的出臺,哈爾濱市也應該盡快建立完善資產登記制度,為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橕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