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您好!我今年60多歲了,一直在一家事業機關做臨時工的看門工作,至今已經十五年。由於始終沒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也沒為我繳納過養老保險。現在單位要解除勞動關系,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能得到什麼補償?方先生
律師:首先,方先生可以要求轉為無固定期限員工。如果被辭退,單位應當按照工作年限,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給方先生作為經濟補償金,同時,方先生還可以要求補繳社保金。
責任編輯:宋巍
編輯同志:
您好!我今年60多歲了,一直在一家事業機關做臨時工的看門工作,至今已經十五年。由於始終沒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也沒為我繳納過養老保險。現在單位要解除勞動關系,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能得到什麼補償?方先生
律師:首先,方先生可以要求轉為無固定期限員工。如果被辭退,單位應當按照工作年限,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給方先生作為經濟補償金,同時,方先生還可以要求補繳社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