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6日電 學習態度、學習能力、體質健康等17個要素,對人不說謊、有良好的學習心理與習慣等51個關注點。《哈爾濱市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試行)》近日出臺,將以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情況。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與昇學掛鉤。
據了解,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合作與實踐探索、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5大方面、17個要素51個關注點。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包括兩部分。一是等級評價: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現;二是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尤其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
據介紹,綜合素質評價方法由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評價和班級評價小組評價四部分組成。評價次數分為即時評價和學年評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建立記錄檔案。
教育部門要求,學校要把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和結果進行公示。評價為A級的學生名單要及時在班級公示,接受監督。此外,教育部門還建立了舉報和申訴制度。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