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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紅力委員 |
東北網3月11日訊 ( 記者 孫曉銳 )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越來越多的國際金融機構進入了中國。截至2007年10月末,銀監會已經批准21家外資銀行將其中國境內分行改制為法人銀行,其資產總額達到890億美元。這些外資銀行大多是混業經營的金融機構,其全方位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無疑對國內金融機構構成了嚴峻的挑戰。就此,全國政協委員、德意志銀行環球銀行亞太區總裁張紅力建議,應推進有中國特色的金融機構混業經營模式,全面提昇國內金融體系的整體競爭實力。
什麼是金融混業經營模式
張紅力委員介紹說,金融混業經營模式是指一個金融集團在同一控制權下,能夠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全部或至少兩個不同行業提供規模化服務。
金融混業經營優勢突出
張紅力委員表示,混業經營的金融機構具有更大的資產和業務規業銀行、投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等不同產品部門之間可以交叉銷售和交叉補貼,各業務部門可以實現信息共享,有利於提昇資源在系統內的利用效率,有效地降低經營成本;銀行、證券和保險等不同行業具有不同的業務周期,可以有效分散單一業務所帶來的行業經營風險,同時通過規模提高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保證穩健經營;混業經營的金融機構能為客戶提供多樣化的『一站式』的產品和服務,滿足客戶的多樣化需求,提高客戶的金融資產安全和投資收益,同時提昇金融創新能力。
多管齊下提昇國內金融機構整體競爭實力
目前,我國金融業(包括銀行、證券和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和分業管理,條塊分割,短期內實現金融混業經營面臨諸多挑戰。張紅力委員建議從多方面入手,為金融混業經營創造條件,提高中國金融機構整體競爭實力。
建議一、推進金融機構的股權多元化
金融機構股權多元化將在很大程度上幫助其建立和完善現代企度,有利於搭建廣泛的跨行業的業務平臺,健全企業內部的監督和激勵機制。建議采取的措施包括:
1、積極推動金融機構股份化改制和上市融資等方式實現股權多元化;2、鼓勵有實力的金融機構從事跨行業投資、經營和並購;3、允許民營資本和外資更多地對國內金融機構進行相互投資參股。
建議二、鼓勵發展金融控股公司
在允許混業經營的前提下,多樣化的業務收入來源可以降低公司整體收益的波動性和經營風險。在現階段,應該鼓勵有實力的國內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以其現有業務為基礎,建立跨行業的金融控股公司來開展多種金融業務,金融控股公司旗下的各個業務實體(包括銀行、證券和保險公司)之間可以通過交叉銷售來實現共享客戶資源,並形成規模效應。隨著企業內部風險管理機制外部市場監管手段進一步成熟,金融控股公司逐步發展成為業務蓋各個金融領域、網絡遍及國內外的全能型銀行。
建議三、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機制
金融機構要實現全能型的混業經營,首先要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保證各項業務活動安全穩定運行。一個完善的內部控制機制至關重要,以保證各項金融業務間維持相對的獨立性。在內部體制上,各個業務部門應相互獨立,風險控制部門獨立於各業務部門。並具有有效的風險控制權利;對信貸風險及市場風險應進行量化的風險控制管理;設定對各項業務的風險上限;建立全面、即時監控風險的計算機管理軟件系統:建立『防火牆』制度,防止由於『內部人交易』等問題帶來的法律風險。
建議四、建立完善的金融監管體系
要實現混業經營制度,將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應由一個機構統一監管。建立統籌的一體化監管體制,已成為國際上的發展趨勢。雖然在短期內,將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合並成為一個機構,進行金融混業統籌監管還不現實,但作為一個過渡性的辦法,建議由國務院出面,建立一個部際協調機構,對三部門的日常監管進行統籌安排。協調機構應吸納經濟界、金融界、法律界和相關業界、學術界,及行業協會的代表參加,逐步探索和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溝通、政策協調和責權平衡機制。同時,加強對混業監管人纔的培養,豐富監管的手段,提高監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