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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執中顧客病發猝死 法院一審判決超市承擔責任
2008-03-14 09:57:3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張齊斌 張宏岩
東北網3月14日訊 一名男性顧客到超市購物時與超市員工發生爭吵,交涉過程中顧客心髒病發作猝死,死者家屬將超市告上法庭。日前,哈爾濱市道裡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超市應承擔過錯責任,同時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據法院介紹,去年6月1日,年逾六旬的王某帶外孫到道裡區某大型超市購物。在收銀臺付款時,王某發現收銀員多收了錢,與收銀員爭吵起來。隨後,有三名超市員工趕來勸解,其間,一名男員工與王某發生激烈爭吵,另外兩名男員工請王某到商場服務臺解決問題。王某在推購物車前往服務臺的途中心髒病發作,倒地死亡。王某的家人認為超市存在過錯應當負全部賠償責任,將超市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人員根據超市錄像資料等證據認定:超市收銀員由於工作疏忽多收顧客王某商品款,致使王某情緒激動與收銀員發生爭吵。超市的其他員工在勸解過程中,與王某發生更為激烈的爭吵,致使王某情緒更為激動,最終誘發王某心髒病發作當場死亡。超市對王某的死亡應承擔過錯責任,但爭吵並非是導致王某死亡的必然原因,因此可以酌情減輕超市的賠償責任。超市應當賠償王某家人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的40%,同時還應適當賠償王某家人精神撫慰金。日前,道裡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超市賠償原告死亡賠償費、喪葬費的40%,並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