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6日訊 今年1月1日起新《勞動合同法》生效,新法規定旅行社必須嚴格按照合同支付導游薪資並交納『三金』。而哈爾濱市共有專職、兼職導游7000餘人,其中85%是兼職導游。
兼職導游佔導游總數的85%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持有資格證的導游人員有53.85萬人,其中執業(IC卡)導游人員38萬人,專職、兼職導游人員比例為4:6。
據統計,哈爾濱市旅游局登記注冊的導游7000餘人,兼職導游的比例佔導游總人數的85%。就哈爾濱市的旅游市場而言,旅行社不少於600家,旅游的淡旺季非常明顯,冰雪節旅游的高峰期,也是旅行社最缺導游的時候,對旅行社來說,缺少導游,成了發展的致命傷。據相關部門統計,在今年冰雪節期間,哈市旅游業的導游缺口近5000餘人,兼職導游的存在緩解了緊張局面。所謂的兼職導游並不專屬於某家旅行社,而是自由人。有的兼職導游同時服務於四五家旅行社,他們不用到旅行社上班,只留給旅行社一個手機號,有團隨時帶。還有一些兼職導游並不從事導游工作,他們只借冰雪節、洽談會、醫博會等旅游旺季和各種會展的時機,做幾天臨時導游,賺點『外快』。由於旅游業的淡旺季之分及行業競爭的激烈,導游本身具有『特殊性』,而這種『特殊性』使大多數旅行社的兼職導游人數超過專職導游。
兼職導游只掛靠於某個旅行社名下,旅行社也並不支付他們工資或為其購買『三金』。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旅行社經理說,目前旅行社與導游之間還保持著掛靠和兼職的做法,導游自身關注的是帶團的酬金、提成,只要傭金高,導游不會在乎旅行社是否為他們購買『三金』。
兼職導游暴露行業缺陷
那麼旅行社為什麼不願意僱用專職導游呢?在旅行社看來,兼職導游可以節約成本,很多旅行社不給兼職導游發工資、上保險,算下來,一名導游一年就能省下幾萬元的成本,而且導游職業季節性強,旺季忙死,淡季閑死,旅行社不願花錢『養』閑人。尤其是一些規模小的旅行社只有一間十多米的辦公間,根本沒有能力僱用專職導游。
『兼職導游是行業中一個不穩定的群體,旅行社與導游的數量相比,兩者的關系是供大於求,導游是旅行社選擇的對象,而他們無權選擇旅行社。』市旅游服務中心的趙主任告訴記者,多數旅行社為了減輕企業負擔並不為導游設置崗位,只在旺季時聘用兼職導游,而旅行社對兼職導游的變相『剝削』是不少旅游產品被『零團費』、『負團費』所侵蝕的癥結所在。
某旅行社的李經理認為,各個行業的從業人員都會良莠不齊,專職導游和兼職導游的工資沒有太大區別,而導游屬於吃『青春飯』,90%的導游從業年齡不超過40歲,與專職導游相比,兼職導游沒有『三金』,他們無法從工資中獲得利益,只能把這部分『損失』轉嫁到游客身上,從而牟取不正當利益,如擅自改變行程安排,增加購物店賺取回扣。
新法有利於旅游市場的淨化
雖然新法對掛靠和兼職導游帶來的影響是難免的,但這並不會對導游這一職業造成過大壓力,兼職導游也可以通過與旅行社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來保障自己的權利。
哈爾濱市旅游局導游管理辦公室的負責人說,新法對那些簽訂了合同的導游有著更好的保障,旅行社以等於甚至低於成本的『零負團費』報價來吸引游客報名參團,到了旅游目的地再通過帶游客購物等方式賺取『回扣』等不良的競爭現象將得到更有效控制,而旅游業的服務質量也將因此有所提昇。
新《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者的保護將有所增強,而旅行社也必須更嚴格地按照合同支付導游薪資。因此,新法的實施會使旅行社的用工制度進一步規范,從掛靠、兼職轉為以事實用工為主,而原本那些掛靠或兼職的導游則極可能會受到最直接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