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7日訊 日前,記者就近年來消費投訴變化,采訪了哈爾濱市南崗、道裡等消費者協會。據工作人員介紹,從近幾年的投訴案件看,哈爾濱市市民的投訴呈現出三多狀況:即公益性投訴案增多、高額索賠增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未涉及到的投訴案增多。
消費者在關注自身權益的同時,維護公眾權益意識增強。道裡區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楊建輝介紹,從近一兩年來看,在消費者投訴、諮詢的案件中,涉及到公益性投訴的案件增多,獲利投訴案件減少。比如市民投訴哈市某房產開發公司售房過程中的虛假宣傳這樣的案例,體現出投訴者在維護自身利益同時,也在為更多的住戶維權。在一些投訴案中,消費者看到商家銷售過期商品,雖然自己沒有買,但是投訴到消協,希望消協能夠督促商家撤掉過期食品,說明消費者的公德意識明顯提高。而曾經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出現的獲利投訴案近年來日趨減少,比如一些消費者明知道商家銷售的產品為假冒偽劣產品仍然購買,目的是在投訴後獲得利益上的賠償,從2002年以來,這類投訴驟減。
高額索賠增多。南崗區消費者協會投訴指導部部長董鴻志說,從五年來的投訴案件上看,低額產品的投訴減少,比如一二百元的產品投訴量大大降低,主要是這類產品一旦出現糾紛,一般是消費者和商家之間解決了。與之相反,投訴商品價位在上萬元、幾十萬元的增多,而這類投訴以高檔手機、液晶電視、手提電腦等電子產品居多,另外有關私家車投訴案也呈明顯上昇趨勢。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未涉及范疇的投訴案增多。據介紹,由於目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一直沒有修訂,有些條文的欠缺和不明晰,給解決投訴帶來諸多困難。比如,價格分別為300元錢和3000元錢的鞋,同時出現問題,眼下,都要按鞋類『三包』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這讓購買3000元鞋的消費者心理極不平衡。哈市一消費者購買了一臺萬元左右的液晶電視,使用了一年多,液晶顯示屏就出現了圖像不穩、畫面有條紋、黑屏等狀況,但是由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沒有對液晶電視顯示屏使用期限有嚴格規定,給解決類似投訴增加了難度。
另外,從一些投訴案件上看,一些消費者以權益受到侵害為名,進行不切實際的高額索賠案件增多。比如一名消費者購買了價值500元的手鏈,戴了兩個月左右,出現掉色的現象。她不僅要求商家賠禮道歉,還要求商家賠償5000元的精神損失費。這樣的過分索賠以服務領域投訴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