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4日訊 13日,省消協公布我省2007年十大投訴熱點。2007年,全省各級消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3878件,解決13420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118.5萬元。從投訴性質看,質量問題略有上昇,以78.9%位居榜首。
熱點一:安全方面的投訴
投訴309件,佔全年投訴量2.2%
案例:去年1月,張利軍在安達市某水暖器材商店購買了28片暖氣片,安裝了24片。10天後,新安裝的暖氣片突然爆裂,家具和部分家電受損。張利軍找到經營者要求賠償,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經消協調解,經營者賠償張利軍4000元。
消協提示:消費者要增強自我防范意識,仔細辨別質量,認真挑選品牌。
熱點二:種子、農藥的投訴
投訴216件,佔農資類投訴29.2%
案例:2006年4月,陸海波在明水縣農資化肥經銷處購買了11.5噸『抗重迎茬』大豆復合肥,用於480畝大豆地施肥。2個月後,大豆苗出現了死苗、爛根和豆葉發黃等現象。經省農業專家鑒定,『抗重迎茬』屬虛假宣傳。通過調解,廠家一次性賠償陸海波損失8.5萬元。
消協提示:農民購買農資,不要圖價格便宜而購買『三無』或質次商品。
熱點三:農機具的投訴
投訴399件,佔農資類投訴54%
案例:去年8月,七臺河農民張福彥在勃利縣農機大市場王某處購買了一套玉米收割機,價款9.7萬元。3天後,玉米棒拋光機的拋光率不到50%。廠家多次派售後人員調試,一直達不到技術要求。554型拖拉機外胎也出現鼓包。經消協調解,經營者退還消費者購貨款9.6萬元。
消協提示:消費者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規定操作,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向銷售商、售後服務部門反映。
熱點四:家用轎車的投訴
投訴63件,佔家用類投訴17.6%
案例:去年8月,七臺河農民張福彥在勃利縣農機大市場王某處購買了一套玉米收割機,價款9.7萬元。3天後,玉米棒拋光機的拋光率不到50%。經消協調解,經營者退還消費者購貨款9.6萬元。
消協提示:消費者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規定操作,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向銷售商、售後服務部門反映。
熱點五:食品質量與安全投訴
投訴549件,佔百貨類10.1%
案例:2007年4月,穆棱市農民王炳田在新站村一商店買了一瓶草莓水果罐頭,用雙手擰罐頭蓋時,罐頭突然爆裂,當場將其右手大拇指筋炸斷。事發後王炳田多次找到商家要求賠償未果。經消協調查認定,罐頭瓶體薄厚不均是導致爆炸的直接原因。最終由廠家賠償消費者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2000元。
消協提示: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注意查看食品的生產日期或失效日期。
熱點六:移動電話的投訴
投訴1977件,佔家電類投訴55.4%
案例:鶴崗市的劉濤於2007年3月13日,在工農區大中通訊手機專營店購買CECT手機一部,價值1500元。在使用中多次出現自動關機、通話有雜音、聽不清的現象,找到經營者要求退貨遭到拒絕。經消協出面調解,經營者退還給消費者購手機款1500元。
消協提示:消費者考慮手機價格的同時,更應該關注質量和售後服務的優劣。
熱點七:藥品、醫患的投訴
投訴138件,佔百貨類2.5%
案例:2007年5月22日,大慶市張憲茹夫婦發現出生僅34天的兒子眼睛裡有不明分泌物,到大慶第四醫院兒科就醫。兒科大夫給開紅霉素眼膏和妥布眼藥水。投藥人按收款收據上記載的『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付了藥,沒有按規定審查處方。張憲茹夫婦在不明藥性的情況下每天為孩子上藥,半個月後,孩子的眼病不但沒有好轉,反倒病情加重,眼瞼下還生出一個包。後發現是收款員錯收藥款、投藥人不審查處方,造成嬰兒眼部損害。要求醫院賠償,雙方協商未果。經消協調解,醫院賠償張憲茹夫婦6000元。
消協提示:消費者就醫、用藥要到正規醫院,不要輕信廣告宣傳,避免落入廣告陷阱,就醫購藥時要索取憑證。
熱點八:裝飾材料的投訴
投訴375件,佔房屋及裝修類投訴49.6%
案例:2007年10月,大慶市鄭女士在一家建材商店購買一個坐便器。使用中水箱常流水,並於11月的一天發生水箱跑水,造成地板被浸泡,損失達1.5萬元。消費者和經銷商達不成協議,投訴到消協。經消協調解,商家同意賠償消費者損失1萬元。
消協提示:消費者要增強環保意識,盡量購買獲得綠色環保認證的裝飾材料,確保消費者的身心健康。
熱點九:美容的投訴
投訴294件,佔服務類投訴14.4%
案例:2007年9月4日,肇東市的王玉容在該鎮百貨商店購買『韓百麗』化妝品一套。在擦拭一段時間後,出現面部紅腫,起水泡,褪皮等癥狀。經過10多天脫敏消炎,共花費3470元。多次找經銷商和廠家討要說法未果。經消協調解,化妝品生產廠家為消費者支付醫藥費2800元。
消協提示:消費者要樹立正確的美容觀,慎重選擇生活美容與醫療美容。
熱點十:洗染業的投訴
投訴546件,佔服務類投訴26.8%
案例:2007年11月,雞西市的徐春紅將一款價值19600元的水貂大衣送到哈爾濱名人皮草,要求將白色染成黃色,並交納洗染費1888元。當徐春紅按經營者約定的時間取大衣時,卻被告之大衣被送到廠家洗染。兩個月後,徐春紅取大衣時發現,這款大衣根本就不是自己送染的那件大衣,當時送染的是『JB』品牌,取到的卻是『名人』品牌。消費者要求經營者賠償遭拒後,投訴到省消協。經消協調解,由經營者退還洗染費1888元,並賠償消費者購衣款19600元的50%。
消協提示:消費者最好選擇到信譽好、規模大的乾洗店洗染衣物。
此外,房屋質量、預付費消費、短信服務、網絡電視購物等投訴也呈上昇趨勢,提請消費者在這些消費上提高警惕。